他是副處級干部,二級警督,晚上不下班,交警隊也只好派個警員陪著他。
最后,連陪著他的警員都不耐煩了,勸他說:“胡隊,我知道你和高老板是同學,還是很好的朋友。您不在這個案子上找出什么來,對高老板不好交代。可是,我們也知道高老板手眼通天,對這個案子,我們也是全力以赴的。這個案子真的不復雜,就是碰巧了,事實很清楚的。您這樣熬夜,對身體不好不說,實在是也沒什么必要。”
胡波揉著有些發紅的眼睛,嚴肅著臉對他解釋說:“在我眼里,這就是一個案子,至于案子的當事人到底是誰,我是不會考慮的。你記著,咱們是人民警察,每一個案件,都牽扯到人民的根本利益。案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人民的一員,咱們都有義務和職責,去保護他們的權益。
辦案過程中,咱們稍有疏忽,冤枉了任何一個人,都是對人民的不忠誠,都是對咱們人民警察這個稱號的褻瀆。咱們的疏忽,關乎到案件嫌疑人的切身利益,沒準就會把人家毀了,甚至毀滅一個家庭。
所以,咱們必須得慎之又慎,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他都把話說到上綱上線的份上了,警員也就只好閉嘴,舍命陪君子了。
熬到半夜,看警員實在熬不住,胡波就讓他先去宿舍休息,有事情他再打電話叫他。
警員走后,胡波仍舊沉迷在那一大堆資料里,反復尋找,也沒有找到任何的破綻,他甚至都懷疑是自己疑神疑鬼了。這沒準兒還真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可是,接著他就想到。高崎對他講的,不是沒有道理。這件事情,與胡金川找高峰的事同時發生,的確有些過于巧合了。
他還是選擇相信高崎。但他也意識到,這樣沉迷在資料里反復推敲,已經毫無意義了。他應該換一種思路來思考問題,那就是假定有罪,反向推導。
他就坐在辦公桌跟前的椅子上,半閉著眼睛,慢慢思想。假如他是那個肇事司機,被人雇傭,準備撞死高崎,他應該怎么做?
首先,他得知道高崎的樣貌和行蹤。這個不難,雇傭他的人,會為他提供的。
然后呢,他需要尋找一個干掉高崎的方式。高崎是武術高手,拿著刀子直接去捅了他,基本屬于去找死。
用槍和爆破物呢?從肇事司機的履歷來看,這人沒受過什么軍事訓練。再說這不是十年以前,警方早就嚴格管控槍支,在市面上找支可以傷人的高壓氣槍都難,上哪兒去找槍?
至于爆破物,在山上采石頭,他倒是可以接觸到炸藥,甚至有可能會使用炸藥。
按理說,這的確是一個他可能想到的辦法。可是,他為什么沒用呢?這么做過于危險?那么,制造撞車事故,是他可以單獨想到的嗎?
想到這里,胡波眼前突然就是一亮。肇事司機只是個初中畢業生,設計這么巧妙的一個討薪、偷車的故事,用來達到撞死高崎的目的,這個對他來說,恐怕過于困難了。
那么,這個事故和故事的設計者,應該另有其人,十有八九,是雇傭他的人設計的。
應該是這樣,雇傭肇事司機的那個人,有了干掉高崎的動機之后,想到了利用車禍來殺掉高崎。然后,他才根據自己的這個設計,找到了肇事司機這個合適人選!
這樣假設的話,整個事件就通順了。
雇兇殺人者設計好了計劃,根據這個計劃,物色到了肇事司機。
肇事司機在菜石場里干了三個月,沒有領到薪水,正走投無路,很可能答應與雇兇殺人者合作,以換取高額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