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而是因為,荷蘭在南洋地區的現金流有限。他掌握的香料等說難聽點,中國的走私販子當然,換種說法,就是大明的為自由和自由貿易而與暴君的專營法令對抗的商業勇士都能把永樂皇帝的香料專營干廢了,你荷蘭這點力量,怎么和大順的南洋商人們搞別的不管說,香料你想在中國賣到和歐洲一樣的1500利潤的高價,想都別想。
荷蘭的香料,根本不可能在中國換到足夠的資金。而荷蘭又需要現金,包括日本的小判金銀等,購買中國的茶葉、生絲、瓷器等。
只不過,在蘇拉特,買辦階層的勢力,可以催生出先拿貨、我給你香料抵一部分錢、你可以賣一部分香料算錢的商業模式。
簡單來說。
荷蘭自己的工業生產能力,是垃圾。本土的棉紡織業水平,是狗屎。呢絨在南洋,壓根賣不出去。
是以,荷蘭用自己的商業霸權和軍事霸權,并沒有帶動本土的產業發展,而是帶動了印度蘇拉特的棉紡織業發展以南洋為市場的產業發展契機。
伴隨著大順下南洋,大順取代了荷蘭在南洋的商業霸權,從而讓南洋的棉紡織業市場供貨者,換到了松蘇地區。而且,大順并沒有過多的運用關稅、保護稅等政策,因為松蘇地區的棉紡織業競爭力,就算不超印度蘇拉特,但肯定也不弱于其。
也即是說,大順拿到了南洋的商業霸權后,可以使用關稅保護、保護稅等政策。
但沒必要,反而采取了“形式上的自由貿易”,因為大順的棉紡織業,本來就有優勢。
但是。
關鍵在于。
大順拿到了商業霸權和軍事霸權。
可以不用關稅保護和保護稅,假裝自己是自由貿易。
但如果本國的產業處于弱勢,因為存在商業霸權和軍事霸權,所以轉身就能用。
簡單來說。
不下南洋,大順“只能自由貿易”,人家不搞自由貿易,那也只能干看著。因為自由貿易這玩意兒,是雙向的。
而下了南洋,大順“可以搞保護制度,但沒必要;不過需要的時候,因為下了南洋,所以隨時可以搞”。
我可以殺人,但我不殺,我想做個好人。
和我孱弱無比,誰也殺不了,于是我不殺人。
這是兩回事。
本身,大順的棉紡織業就有優勢,所以,即便拿到了商業霸權和軍事霸權,那也不過是“高呼自由貿易”而已。
但是,制糖業不同。
大順的制糖業,和印度的制糖業相比,優勢并沒有那么大。
而且,還要考慮印度市場、波斯市場,使得印度的制糖業本身還有個運輸成本的優勢、以及內部循環的優勢。
其實說實在的,種甘蔗這玩意兒,它也確實不是紡織業。比如說,紡織業,我上個走錠精紡機,那我直接起飛,幾十倍的效率之下,誰與爭鋒
而種甘蔗,就現在的條件來說,你也沒法弄出個能一下子提升幾十倍效率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