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把各自的名字簽上、印信蓋上,便立刻叫人送還各自的都城,由雙方的國家首腦簽下名字。
盡快送還,并在不久之后與下關舉行一個正式而盛大的簽約、換約儀式。
松平輝貞當然明白條約上的那“本息合計利滾利”的三億多兩白銀,就在于日本這邊是否主動上表稱臣。
上表稱臣,作為藩屬,天子當然可以大筆一揮,免了這三億多兩白銀的利滾利利息。
正是債多了不愁,松平輝貞見到這個數目就明白,這根本就是扯淡。就算把這時候的日本賣了,也湊不出這么多的白銀。
這又是一個雙贏的條件。
于大順天子,仁慈為念,大筆一揮,免除了藩屬三億兩白銀的債務。
于日本國王,贏了里子,前去朝貢,使得日本民眾不需要每個人都扛著十兩白銀的債務,莫大之功。
條約簽完,劉鈺便將松平輝貞私下里叫到一旁,說出了大順這邊給出的朝貢條件。
鑒于朝鮮特殊的郡王級別親王禮制,日本國國王這個封號,天朝可以給予一個正式的親王級。
而日本的幕府將軍,再去掉征夷大將軍的號后,朝廷這邊也會封一個郡王、依親王禮,算是和朝鮮國平級。
真要是封個公爵,幕府這邊實在是不能夠接受。
朝鮮這邊可能會嘀咕幾句,但大順也不會再去找朝鮮國私下承認日本大君的舊事。
雙方以后也不是不能私下交流,但正式的貿易和通信使之類,都要停了。
在確定了朝貢之后的冊封級別后,松平輝貞最后提了一點要求,那便是希望不要以“倭”作為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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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劉鈺也滿口答應下來,真要是朝貢了,日后日本這邊要處理的事多了去了,不在這一個稱呼上。
一些朝貢之后才能處置的問題,不能在朝貢之前的條約上就簽訂。
比如說日本史書中的“本紀”問題、比如自號華而稱別人為夷、比如不能與荷蘭貿易、比如武器售賣交易等。
當然,還有那個明顯是只要朝貢就會免除的三億多兩的利息。
在確定了朝貢之后還要有一份條約要簽之后,松平輝貞便只在意兩件事了。
一件便是希望劉鈺能否把昭仁和關白放歸,他們不要以俘虜的身份前往京城,而是歸來后主動前往朝貢。
二便是那些武器,能否盡快準備好,一旦朝貢稱臣,立刻就可以交割。
第一件事,聽起來很像是脫褲子放屁,但劉鈺也能理解他們的難處。
所謂的天皇就是個神龕,放回去之后,幕府也好有個臺階下,而且也能彰顯幕府的功勞:諸藩既然強烈建議不另立新君抗戰到底,那我幕府便把天皇談回來。
“此事,倒非難事。”
“之所以樞密院允許他們奇襲京都,這也是為吉宗將軍著想嘛。松平君為老中,有些話我便也不避你,便直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