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足夠肥沃、氣候足夠好、人均土地數量足夠多。
極端迅速地推行政策,同時貨幣稅收取紙幣。
等等因素,都使得這里成為了大順、大明甚至大宋想做但沒做到的、完全體的小農經濟示范改革區。
這種改革的隱含前提,自然是土地是歸國家的,不是歸村社的、貴族的,否則為啥向政府納稅呢?
而這個前提,實質上也就是一夜之間以暴力手段瓦解了萬丹地區的舊土地制度,也為大順這邊出租土地建種植園等,打下了基礎。
這個一夜之間,實則是荷蘭人之前打下的基礎。
荷蘭人的商業活動,使得這里的村社土地經濟已經到了瓦解的邊緣。
只是荷蘭人非要反動地走強迫種植制、而大順則以本國的統治慣性往前推了一下。
而這,又是必然的。
因為大順不可能把南洋,給某家公司,所以南洋是朝廷的。
朝廷的統治手段,就不可能出強迫種植制,朝廷根本不習慣這種方式,而更習慣分田之后收土地稅。這是統治術慣性。
荷蘭人在這里的人口不足,不可能搞這種垂直的直接統治,只能間接統治。
大順在這里的人口相當充足,多余的邊緣化的識字人口也被劉鈺提前十幾年搞得非常充足,完全可以直接統治。
殊途同歸地講,大順在萬丹的改革,既是理想化的北方儒學的均田派的設想。
也是歷史上英國在七十年后試圖在爪哇推行、但最終被董事會否決的爪哇改革的提前版。
最大的區別,就是英國構想的改革中,本地村社村長,作為政府的代言人。
而大順,則是由大量不能科舉的新學學生,作為政府的代言人,直接取消了本地村社村長存在的意義。
從指導思想上來看,二者都是以自由放任的經濟原則來進行的。
究其本質,終究還是大順自己的手工業生產能力,是此時全世界唯一一個有資格用這種指導思想指導殖民地建設的。
大順有足夠的信心,用北方的鐵器、蘇南的棉布、廣東的雜貨、江西的瓷器、江浙的絲綢,換取西爪哇的剩余產品,并且獲得足夠的利潤。
同時,大順在國內,經歷過普遍性的改稻為桑、改田種煙之類的情況,地方官因為擔心糧食問題,多次上疏,力求朝廷重視。
大順經歷過,所以明白,這里不需要管,農民自然會種植利潤最高的產品,不但不會影響南洋的貿易品產出,反而會相對于強迫種植制增大產出。
不管是大明還是大順,都是一個最“優秀”的自由放任主義的模板因為土地和放貸收益率高,所以從大明開始流入到中國的歐美加日本的大約9萬噸白銀,都流向了土地。
完全符合自由放任的理論,看不見的手把錢都導向土地和金融放貸了嘛。
土地絕對的自由買賣,配上白銀每年內流,再配上三十稅一的奇葩低稅率,連國家干涉的平糶法均輸法市易法都扔了,再來個激進的“外幣作為本國國幣”的白銀稅改革,簡直絕配級別的自由放任主義模板。
故而經歷過地方官不斷上疏要求注意嚴防“改稻為桑”、“改田種煙”等事情的大順朝廷,雖然不懂這些經濟學術語,但其實對西爪哇改革的前景非常清楚。
如果咖啡靛草足夠賺錢,這些人自然會種咖啡靛草。
如果不賺錢,證明大順在歐洲市場的開拓失敗了。
反正,如果賺錢的話,大順自然一點也不缺能把這些東西換到手的手工業品。
而且,對vo來說,南洋是公司的財產,盡可能榨取就行。
對大順來說,南洋是朝廷的,國朝那些做手工業的百姓也是朝廷的,當然希望南洋也能利于這些做手工業的百姓。
既如此,為什么不這么改呢?
我大順自有國情在此,豈能沿用荷蘭公司之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