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又是個蹲下去好幾天不想走的機遇。
在這里,才能真正體會出來世界那么大,我為什么想要去看看的初衷。
在最好的年紀不出去看看世界,難道要等到自己七老八十的時候嗎?
從馬車到船,從船再到馬車,她的足跡從南陵國到宋國,又從宋國到藩屬國,這一走,就是五年之久。
五年里她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村子、飄過數不清的海島,空間空了又裝滿,又散出去,再收回來,如此反復多次。
最后,她在藩國的一座深山的原始山洞里,找到了玉米的痕跡,后來經過對山林子的勘察,終于找到了野生玉米,高興的她跪地叩拜,虔誠的將玉米轉移到空間。
五年后,她回京城,走的時候十八歲,回來已經二十三歲。
她先回了莊子,卻得知外公早在半年前就已經過世,外婆抱著她痛哭。
申晴既自責又懊惱,外婆卻一點也不怪她。
“我哭不是怪你,你打自己作甚?這又不是你的錯,你外公的晚年很幸福,這里的下人對我們都很好,他是到了年紀了,走的時候一點痛苦都沒有,林森操辦的喪事,還有小余,他也偷偷回來跪拜你外公了,他們兩個我瞅著對你都挺上心的,你這丫頭也不能一直吊著人家啊,年齡也不小了,該找個人嫁了,外婆有生之年,要是能看到你的孩子出生,也算死而無憾了。”
外公和母親的墳都安葬在了莊子里,外婆說,她死后也要留在這片他們所熟悉的地方。
考慮到外婆年事已高,申晴決定不再外出了。
她下午回來,晚上兩個人就同時出現在了她面前。
比起七年前的余景天,七年后的他更高,也更壯實了,當然,經過歲月的浸染,貴族氣濃郁,不知道的,還真以為南陽王世子本人站在他們面前呢!
對比之下,差不多三十歲的林森,就大叔味兒多了,那滄桑感,都快趕得上邊牧地區的騎馬大汗了。
七年前她一封信將她和余景天之間的距離劃開了,七年之后,雖然時間沖淡了一切,但他一見面就橫眉冷對的發表自己的不滿,還是顯得有些孩子氣。
反倒是林森,直接多了:“玩兒夠了吧?是不是可以考慮嫁人了?”
申晴算算年齡,的確是到了,而且她也是人,有欲望,也需要陪伴,就當著余景天的面點了頭。
“行,你找時間,我嫁你!”
林森原本只是隨意說的,沒想到她就這么隨意的應下了,剛喝下去的水因為震驚,還噴了出來,嗆的自己干咳了大半天,一旁的余景天瞪直了眼睛,顯得難以接受。
她抬頭看了他一眼,“你我本來就是兩個世界的人,景天,你是南陽王的兒子,你的一生不會和我們一樣這樣普通的,你未來的伴侶,即便不是世家小姐,也不該是我這樣的商賈俗人,我不能耽誤你。所以,請你見諒。”
申晴沒有給余景天回話的機會,就起身離開了。
結果怒急攻心的余景天,沒辦法,只能朝著林森發了一通火,兩個人在沒人的地方,打的是筋疲力盡,滿身傷於。
余景天最后是被世子府的人打暈了帶走的。
林森雖然大部分只抵抗,沒有還手,并非他的身份,而是因為心疼,因為他知道,這個人和他一樣,干巴巴的等了她這么多年,最后卻被她一句不合適,還自嘲自己俗人匆匆收場,這換做誰,誰也不會答應啊!
之后余景天再沒出現過,看來某人真的傷透人家的心了。
過了端午,林森和申晴在農莊里舉辦了簡單的儀式,正式結為了夫妻。
從此沈清變成了林沈氏,外婆看到她嫁人,高興的合不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