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當初離開湖人隊是因為他的經紀人瞞著他要了一個不太合理的價格,但是就因為這個價格現在阿里扎離開了洛杉磯,他自己心里也是有點膈應的。
難道他就真的不值5年6千萬嗎?
作為一個球員,他漫天要價是不合適,但你因此就認為我不是誠心留下來,然后快速找了我的替代者,這么做就不覺得過分了?
要知道,我可剛才幫你們拿了總冠軍!
阿里扎有過這樣的情緒。
當然,他也很清楚,他在去年湖人隊的存在,撐死了也就是主力首發球員,再怎么說也就這樣了,而且他來湖人隊之前,在聯盟已經成為流浪人了。
這是一個比較危險的信號。
在NBA所有要混不下去的球員都是先變成“流浪人”的!
阿里扎就是以“流浪人”的身份來的洛杉磯,在這里完成了重生。
說來也是時代背景夠照顧,09年開始“3d球員”在聯盟吃香了起來,很多的球隊主教練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意識到擁有阿里扎這樣的球員對于球隊來說,到底有多么的幸運。
首先是防守端,作為防守悍將,他保證了球隊的側翼以及外線。
而后是進攻端,不占用球權的他可以在場上一直存在,不用擔心他會影響到核心球員的發揮。
而在某些時候他還能成為戰術的終結點,豐富整個的進攻戰術!
總之,“3d球員”成為剛需是時代背景的產物,也是注定的事情。
因為實在太多,用“3d球員”的理由了!
阿里扎這一球讓斯臺普斯球館的球迷們想起了昔日阿里扎的好,這邊科比直接持球殺進內線造成了殺傷。
林日犯規,送科比上了罰球線。
其實,當時科比沖進內線的時候,林日知道自己肯定來不及了。
但他到目前為止只出現了一次犯規,加上這次也不過才兩次。
為了不讓科比輕松得分,林日寧可賠上犯規。
“準備搶板!”
從他的態度也可以看出來,他絲毫沒因為犯規在科比身上而出現任何的動搖。
只要科比沒打成“2加1”,那么他就已經贏了!
畢竟,罰球也需要專注度跟精力投入才能進。
尤其是比賽進行到這個時候了。
科比在罰球之前也是深深地瞅了一眼林日,對于后者這個犯規的用意,他自然也很清楚,這也是他朝著林日看過去的原因。
啥時候應該犯規,目的是什么,這些如果不再聯盟多打上一段時間,是根本不能完全理解的,這需要時間的積累。
可林日現在進入聯盟才多久啊!居然已經能有這樣的理解了:比賽還有一節時間就要結束了,才一次犯規,剩余的犯規次數不用掉的話,下一場比賽也沒得用,那為什么不現在用掉幾個,來讓對方的得分更困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