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京師大學還是要收學費的,這也開了官方收費教育的先河。明朝的讀書人進入秀才階段,分為貢生、廩生和增生,貢生進國子監,沒有學費一說,還有糧米補貼;廩生和增生進州學和縣學,也不收學費,廩生照樣有祿米可拿,對家用不無小補。
但以現在的國力,無法支撐免除學費的現代教育體系。因此,萬歷十年才頒布的《普及教育詔》中規定,凡適齡兒童,各地政府要普及三年掃盲教育——認識兩千簡體字、掌握基本通識和四則運算,此為幼學教育,此段教育學費全免。
幼學教育之后,小學、中學乃至各省正在建設的大學,都收學雜費,以補地方財政的不足。由縣學、州學改革而成的小學、中學,師資力量急劇增加,場所擴增數十倍,多數地方負擔不起。
為了給予貧困生上進之路,《普及教育詔》中規定,凡助學慈善之家,地方官可按朝廷給予的名額予以表彰,授太平紳士等銜,有建牌坊、加高門第等禮遇,賜見官不跪等特權。
同時,《普及教育詔》還鼓勵各地鄉紳自主辦學,只要使用朝廷統一規定的教學大綱和教材,均可自辦學校。私立幼學生只要滿足八成以上比例通過掃盲考試,自主辦學的鄉紳即可獲得相應政治待遇。
對于小學以上的私立學校,朝廷采取的是不鼓勵,也不禁止的政策,憑民自主。
為了順利對接科舉制度,《普及教育詔》明確劃分了普及教育與科舉之間的界限。畢業證與功名無關,任何一個學生讀了書,要想獲得朝廷的退稅待遇和其他政治待遇,還需要參加科舉。想當官,照樣要考科舉。
不過,和《普及教育詔》一起頒發的《科舉考試管理條令》附件中,劃定了萬歷二十年以后的各級科舉考試大綱——萬歷二十年以后要想獲得功名,不接受新式教育基本不可能。萬歷十年到萬歷二十年之間的科舉考試,所有考生都要加試《通識直指》——只有填空題,且考試內容絕不超綱。
如此一來,對張居正當時在平臺召對時最擔心的讀書人離心之事,朱翊鈞做出了重大妥協。這種政策除了給了讀書人十年緩沖期之外,只是將要把八股從科舉制度中剝離,進而把讀書人都驅趕到新學上去。
京師大學成立之后,除了設立哲學、數學、天文、物理、化學、生物等基礎學科供大學生深造,更設立了冶金、農學、法學、經濟、教育學等經世濟用的學科,為朝廷培養專才。
至于這些專才未來的出路,一方面可以到現在雨后春筍般出現的各類會社任職,另一方面也可參加朝廷專門為大學畢業生設置的“恩科”,考取政務官職。為了提高讀書人進入大學的積極性,考取專項政務官后,朝廷將賜予“同進士出身”待遇。
令天下人感到好笑,文學之士感到受辱的是,皇帝無比重視的京師大學,并無文學專業。朱翊鈞始終把文學和藝術放在“個人修養愛好”的層面,不設專業也一直體現了他不喜歡“文學之士”的一貫風格。
京師大學的成立,是朱翊鈞十年來一直欲貫徹“教育興國”理念的集大成者。京師大學和京師師范大學、京師醫學院、南苑武學院從此以后成為本時空的最高學府,數百年后也沒有任何學校能夠撼動它們的地位。
參加完開學典禮的朱翊鈞,在乘坐馬車返回宮城的時候,可以無愧于心的做出判斷,只要自己活得足夠長,把教育改革融入帝國肌體,那本時空的中華民族將永遠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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