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發明人在格物院專家和技術人員的鑒定下,證明了發明者的新技術具有創新性、實用性和可專利性,專利局就會頒發專利證明,此發明就可以獲得壟斷經營的權力,期限為二十年。產品的外觀專利保護期是十年,商標保護期則依申請可以永續下去。”
“產品的外觀和商標也受到保護嗎?”
羅明堅回答道:“是的。這是與現行威尼斯專利法的一個區別。”
聽到這里,有人敏銳的發現了羅明堅所述的賽里斯與歐洲專利法的最大差異:“國王從專利許可中抽稅嗎?或者他可以頒賜特許......”
羅明堅打斷提問微笑道:“不,最大的區別就在這里。賽里斯皇帝陛下認為,發明是個人的智慧成果,由其衍生的財富是個人權利——皇帝并不能隨意剝奪。”
“仁慈的皇帝!”
羅明堅接著道:“賽里斯專利法還有一項很有意思的規定,諸位知道,很多發明者并不了解自己的技術到底值多少錢,或者他并沒有能力去經營它。”
“因此專利法規定,發明者可以申請專利局對自身發明進行估價并組織專利許可拍賣——這個過程是完全免費的,費用由皇帝承擔。”
“上帝,我的上帝。我敢說賽里斯皇帝品格與圣徒并肩!”還是后排的位置,發出了令大廳眾人莞爾的低語聲,并引起了一陣善意哄笑。
羅明堅笑道:“第三部分,是著作權保護。先生們,賽里斯人所創作的文學作品、繪畫、音樂等甚至包括口述作品與雜耍,只要是原創的,即受到專利法之保護,任何人未經創作人許可不得出版、復制來換取名譽或財富——違者除了罰款之外,另受刑罰,并且名譽會受到毀滅性的打擊。”
“偉大!無與倫比的皇帝!”又是一陣高呼從國王大廳的不同角落里面傳出,前排的貴族們不由自主的往后看,幾個在眾人目光圍觀下的作家和詩人因此而漲紅了臉頰。
“順便說一句,賽里斯的法律非常復雜,關于專利法的條款就有一百二十多條——這是皇帝陛下的偏好,他總是提前堵住很多漏洞,以減少不必要的訴訟。”
羅明堅解說完畢后立即落座,示意徐光啟繼續。大廳中的人們被賽里斯專利法搞得心癢難搔,西班牙國王特使佩雷斯不由自主的問出了在座眾人最想問的問題:
“伯爵閣下,我想問一下,皇帝陛下關于瓷器的特許經營有可能賜予歐洲人嗎?我想,每一位國王都愿意為此付出皇帝陛下難以拒絕的金幣。”
徐光啟想了想,撓了撓頭說道:“離開中國之前,我問過陛下這個問題,我想,嗯,這個,皇帝陛下給了一個模棱兩可的答案——他說,‘總有一天,歐洲會得到這項技術’。但我不知道他這句話的意思是什么。”
德尼亞侯爵驚訝的幾乎要跳起來:“您是說,皇帝陛下有意給予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