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軍,就是建制中的最高一級—‘軍’,理應有戰員2000人,但因為其拱衛皇城的特殊性,人員建制嚴重超標,共擁有七校尉,共計一萬四千余人。
射聲校尉,就是北軍七校尉中的一個。
劉弘在南營外見到的那位校尉官,就是射聲校尉部的長官。
而秦牧作為射聲校尉甲隊司馬,那校尉官就是秦牧的直系上屬!
射聲校尉,應該只有秦牧的甲隊,以及另外一名司馬的乙隊組成。
在這樣的情況下,秦牧居然對自己的直系上屬抱有血海深仇,則只能說明,兩人之間的事必然不小。
要知道漢室軍隊在編隊時,為了增強將士之間的默契和信任度,通常會將同一籍貫的士卒分在一起;軍官也基本靠著同鄉情誼,來取得手下士卒的信任。
而此時的同鄉,基本就意味著遠方親戚!
也唯有這種沾親帶故、知根知底的關系,才能讓士卒相信自己的上司不會帶著自己去送死,而是建功立業,奪得武勛。
這么說來,那校尉官不僅是秦牧的同鄉,甚至大概率是秦牧的遠房表親!
二人在這種關系下,究竟因為什么事,才產生的這般深仇大恨?
沒想明白,劉弘只好隱晦道:“射聲校尉似名:買?”
只見秦牧沉沉一點頭:“正是外兄。”
外兄,大致意思是‘表哥’,不同姓,多數情況下指祖母姊妹的孫子。
可劉弘還是有一種看肥皂狗血劇的既視感!
只見秦牧一咬牙,繼而道:“前時之亂,射聲校尉身死,末將同外兄分為甲,乙二隊司馬,太尉便令吾二人比武,勝者遷。”
聞言,劉弘面色頓時一黯,略有些失望起來。
倒不是因為秦牧輸給了那為名為‘買’的校尉,而是秦牧居然因為輸了就懷恨于心,甚至借著劉弘地虎皮狐假虎威!
見劉弘這副表情,秦牧卻毫無辯解之意,只苦笑一聲,默默舉起右手,將手掌攤開來。
劉弘這才發現,秦牧右手的中指,從第二關節開始少了一半!
疑惑地看向秦牧,就見秦牧自嘲般苦澀道:“太尉令吾等比的,是箭術···”
劉弘這才恍然大悟:射箭,自是需要用力量更大的右手挽弓,食指和中指更是瞄準的關鍵。
但還是說不通啊?
“卿何以因此而記恨于射聲校尉?”
就見秦牧面色再度猙獰起來,眼角劇烈抽搐著,咬牙切齒道:“太尉之所以令吾等比箭,乃因外兄將其胞姊,賄與丞相!”
說著,秦牧已是留下憤恨的淚水:“臣與外兄之姊,定有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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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幾章是在為之后的**做鋪墊,不是水字數,希望大家不要誤會,看到后面你們就明白了。
這一章的借鑒依據,是因為陳平在史書上有個污點:盜嫂之人。
什么意思呢?
就是說,陳平在以前沒發達的時候,曾經勾搭過自己親哥哥的妻子···
出于這一點,將他描寫的好色一些,也符合他原本的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