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于那些本就貧困,家中留下的口糧錢,滿打滿算剛剛好夠家里吃個半飽的底層百姓而言,糧價波動只要超過百分之十,就是災難!
道理很簡單:一戶農民,一年需要大概一百石糧食,家里留的錢,也恰好就是按每石八十五錢左右,留夠了九千錢;甚至留了五百錢的容錯率。
這種時候,只要糧價‘小小’上升到九十錢,這戶人家的容錯率就沒了;上升到九十五錢,那這戶人家這一年,就將會有至少一個月的斷糧期!
誠然,提前得知要有一個月斷糧期,這戶人家可以省吃儉用,挪一部分出來,再加上從街坊鄰里手中借,艱難度過那一個月。
但別忘了:這還只是糧價從八十五錢,漲到九十五錢所帶來的影響!
只要糧價超過一百錢,這戶人家就將對斷糧束手無策,只能通過售賣土地,來換取口糧。
然后,兩千年封建史上的農民都不能躲過的惡性循環開始了:土地少了,收獲的糧食就少了,第二年吃不飽,只能再賣一部分土地;土地更少,收獲更少,更加吃不飽,繼續賣土地···
最終,等家里的土地賣的一畝都不剩,原本的自耕農就只能去租種,成為佃戶。
而租種別人家的土地,那是要交租稅的!
比起國家十五稅一的農稅,租種的租稅,那只能用黑心來形容——即便是關中,乃至于長安城左近,佃戶租種田畝的地租,也不會低于三成!
每年的收成,都要將其中三成拿去當租稅;雖說農稅不用交了,但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的人頭稅還要交;剩下的糧食,幾乎不可能喂飽一家老小的肚子。
吃不飽肚子,也沒土地賣了,怎么辦呢?
借。
借錢,借糧,本想著應付過去,就還回去的佃農,到最后就會發現,欠下的債根本還不完,并且會利滾利滾利滾利,一直積攢下去。
最終,欠下的債達到一定數額,放貸的子錢商人認定這戶佃農還不起了,就開始催還——幾天之內,必須將欠下的債還完!
走投無路的佃農,最終只能賣兒賣女,甚至將自己也賣為奴隸。
封建時代,幾乎都躲不過的土地兼并,大都是這么一個流程:吃不飽,賣土地,土地賣完租種,租著租著債臺高筑,只能賣身為奴。
所以,每一次大規模的糧價波動,實際上都是在吸取王朝的壽命——前段時間糧價飛漲的事,每發生一次,就會由一批農民失去土地,成為佃農,并在不遠的將來成為奴隸,消失在國家統計的戶籍當中。
即便是那些,在這次糧價波動中僥幸保證田畝的自耕農,實際上也會受到很大的打擊——或許,這家人原本攢下了一筆余錢,可以送家里有出息的孩子去游學,去練武,去改變這個家庭的命運;但這家人省吃儉用,花費十數年乃至數十年,一枚一枚攢下來的積蓄,就這樣被糧商割韭菜般割走。
原本有機會沖破階級枷鎖,向更好的方向發展的一個家庭,希望就此破滅。
土地兼并加劇,階級矛盾加劇;國家失去一批中產階級擁護者,失去納稅人;而原本愿意乖乖上繳糧稅的自耕農,被雁過拔毛的地方宗族豪強所取代···
所以劉弘心里很清楚:前段時間的糧價飛漲,雖然最終被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化解;但對自耕農階級的傷害,幾乎是無法逆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