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胡令》規定,只要是太陽所能照耀到的地方,都是上蒼賜予漢皇帝的土地,漢室的軍卒可以自由進入;
在漢室軍卒進入這些地方時,任何不在漢軍名冊的人,無論漢人還是蠻夷,只要手持刀刃,就都視為謀逆,漢軍將士可先斬后奏。
對于那些沒有持刀刃的,還沒有被教化的蠻夷,由典屬國羈押到關中,由軍工部接手。
這些蠻夷中,男的為漢室服徭役十年,在這十年中能學會漢話,對漢室忠臣,服役態度良好的,可以在經過丞相府批準,尚書令、皇帝用印之后,歸入農籍。
女的送入紡織部,工作十五年,在這十年中能學會漢話,對漢室忠臣,服役態度良好的,可以根據自身意愿,或聘用為紡織部女工,或恢復自由身;在經過丞相府批準,尚書令、皇帝用印之后,歸入農籍。
為了甄別蠻夷,太宗皇帝制定標準:凡是不在漢室農籍、商籍、宮籍、士籍、工籍,且不在諸侯王子民冊中的,統統視為蠻夷。
在籍的人當中,不向長安或諸侯王繳稅,不為長安或諸侯王服從徭役、兵役的,也統統視為蠻夷。
頒布《討胡令》之后,太宗皇帝細說匈奴單于對孝惠莊慈太后的羞辱,藍田大營聚集的漢軍將士和百姓都義憤填膺,跪求太宗皇帝召集大軍,討伐匈奴單于軍臣。
冬十一月,長安軍民二百余萬人遞上血書,再次請求太宗皇帝派兵討伐匈奴。
春二月,太宗皇帝任命大司馬何未央為帥,以曲周侯酈寄率領弓弩軍隊二十萬、俞侯欒布率領陌刀衛十萬,弓高侯韓頹當率領重甲槍騎兵十萬,中郎將李廣率輕甲弓騎兵十萬,合計五十萬大軍,從武威、朔方、云中、馬邑北出草原。
春三月,大司馬何未央所部中軍在朔方以北七百里遭遇匈奴單于庭主力,雙方大戰至夏五月,最終,匈奴單于軍臣率殘部數萬人,西逃到了姑且水。
韓頹當所部重甲槍騎兵,在狼居胥山以東數百里的地方,遭遇了匈奴左賢王部,不過十天之后,韓頹當所部殲滅了匈奴左賢王部四萬余騎兵,俘獲了左賢王部,包括左賢王于單在內的貴族、牧民、騎兵三十多萬人,馬、牛幾十萬匹,羊不計其數。
李廣所部輕甲弓騎兵部隊,一路尾隨單于庭追到了匈奴水,逼迫匈奴單于庭繼續西遷到了呼揭山。
到這個時候,整個草原都已經見不到匈奴人的騎兵,牧民也都被各路軍隊捉拿,北海以南,都插滿了漢軍的旗幟。
秋八月,太宗皇帝下令,由捕獲的匈奴牧民為苦力,沿狼居胥山向東西方向建造長城,并派邊卒五萬到在姑且水一帶防守。
文鼎十年,在草原新設弓盧、幕東、居胥、浦奴、文漢五郡,并在大幕以南設立安北都護府,由大司馬何未央為第一任安北都護府都督。
春二月,太子行冠禮,加冠成人,并冊立李氏為太子妃,這就是后來的孝文皇后。
夏四月,頒布敕封詔諭,封冠軍侯何未央為英國公,年俸五百金,不享封土。
秋七月,李廣所部武威都尉西進至蒲昌海,西域樓蘭、車師等國上表請奏,愿意以漢室為宗主國。
秋八月,太宗皇帝下令,言蒲昌海南北建造長城,新設敦煌、酒泉、居廷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