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月逼迫的目光中,女主抽泣著說出因果關系,“我只想救人,沒想要害誰,真不是有心把人藏到你家草垛里的,沒想到我爹和你爹都會
被抓起來。”
明月痛苦長嘆道,“到今天才知道原因,我爹那么老實的人,怎么可能和逃犯有牽連,竟是被你害的”
“對不起對不起”女主除了道歉說不出其他話了。
而明月卻咄咄逼人,“一句對不起就夠了嗎原本我有父母疼愛,因為你的無心之過,害得我爹被抓受驚嚇,早早沒了,我娘傷心過度也走了,留下孤女艱難度日,你可曾想過我有多慘”
二人在內室說話,把伺候的下人都打發出去了,此刻明月太激動,拔高了嗓門。
守門的嬤嬤聽到動靜,仿佛有郡公夫人的哭泣聲,不免擔心,悄悄走到門口,高聲道,“太太,需要奴婢伺候嗎”
顧語蘭忙擦去眼淚,“沒什么,你們都下去”
她的聲音還算正常,就沒人進來。
她紅著眼眶看著明月,不知該說什么。
“我承認,父母離世后是顧家照顧,才讓我順利長成,你也把我當親妹妹處處照顧,可那些并不能彌補失去父母的痛苦”
“我,我都知道,月娘妹妹,我真心向你懺悔”顧語蘭又要流淚了。
“是我做事不周,害你承受了太多不幸,姐姐愿意向你懺悔贖罪”
“算了”明月拿起帕子,給哭唧唧的女主擦拭眼淚,“是我命不好,多少年前的舊事,姐姐不必掛在心里了”
“好妹妹”女主感動的握住明月的手,誓言旦旦,“從此我們姐妹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明月終于笑了,“我自然相信姐姐,可你家夫君回來了,可能會嫌棄我的。”
“敢嫌棄,我就把他趕出去”
“都知道你們夫妻恩愛,怎么舍得喲”
明月話音一轉,問道,“我記得姐夫是個獵戶,怎么就成了郡公,東平郡公是個什么官職”
女主給出回答,趙家貧寒,孩子多,光靠種地養活不了,趙宮林十幾歲就上山打獵補貼家用。
兩家定的娃娃親,原主父母去后,趙家嫌棄不想承認,幾乎不來往了。
原主母親臨走前把女兒托付給顧家,定親信物由顧家長輩保管,未婚夫妻并不知道婚約。
趙宮林進山打獵遇到狼群,從懸崖滾落,被女主救下。
傷的很重腿也斷了,顧語蘭常去照顧他,一來二去,兩人產生了感情。
原主一直跟在女主,雙方見過,沒想到這個皮膚黝黑的男人是自己的未婚夫。
趙家父母登門感謝女主,看中顧家的條件,就動了心思,說什么救命之恩要以身相許,要和原主退親,讓兒子娶顧語蘭。
知道真相,顧語蘭很愧疚,原主則不甘心,嫌棄趙宮林長的兇悍,臉上有疤,且摔斷了腿,不知道能不能好。
她也不樂意,就順勢退親。
之后,顧語蘭和趙宮林成婚,原主也沒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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