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洛道:“《大唐典律》分為綱法(憲法),吏法,軍法,民法。軍法已經很完善,吏法內容也不會太多,綱法更簡單,唯獨民法非常浩繁,你一個人肯定不行。”
“這樣吧,從刑部和三法司調來一些人手,一起來編撰。你抓總就行了。”
崔秀寧搖頭,“律法非常重要,每一個法條,都要體現領先的因素,還要符合時代。他們還不具備那種思維,必須你和我自己干。這事也不急,我慢慢做就好了,工作量沒你想的那么大。”
“其他法條我都有分寸。就是這刑罰,還需要你拿主意。唐宋刑罰,像什么刺配充軍,流放,杖打肯定是要廢除的。我準備保留的就是死刑,徒刑,降籍,鞭笞四種。你的意見呢?”
所謂降籍,其實就是貶為奴隸。
李洛思索了一會兒,來回踱步,再坐下來先拿起崔秀寧的茶杯喝了一口清清嗓子,就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覺得,這四種刑罰不夠,還要加一種宮刑。”這男人一語驚人。
什么?
崔秀寧皺眉,“這就是肉刑了?早就廢除的酷刑,為何還要恢復呢?”
李洛道:“我覺得吧,刑罰首先考慮的不是人道不人道,而是威懾和懲罰,讓人不敢干。比如強煎幼女,或者相關情節嚴重的罪犯,肯定是不夠死刑的,可坐牢顯然不足以懲罰。那就宮刑,這樣就有足夠的威懾性。”
崔秀寧想了想,只好答應。“那死刑呢?”
李洛開始顯擺歷史知識:“漢朝死刑方式最多的是自殺,犯了死罪的人往往自刎。隋唐就是絞殺和斬首。宋朝是重刑主義,死刑罪名有五百多個。宋仁宗還引入遼國的凌遲。”
“很多人嚷嚷這說是退步了。扯淡!我殺一個人判斬首,他殺十個人也判處斬首,那公平何在?為何殺人犯往往會連續殺人?因為死刑方法都一樣。反正都是斬首,那我既然殺了人,還不如多殺幾個。”
“所以,死刑方式必須分等級。對殺人犯人道,就是對死者不人道。既然犯了死罪,就應該嚴酷懲處。”
李洛這個看法,崔秀寧也是認同的。
她當年在大學時,了解過很多殺人案例。有一個現象就是,殺人犯連續殺人的比例很高,比如滅門案,流竄作案,連環殺人案,群殺案等等。
而這些殺人犯的心理往往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殺人要槍斃,不如多殺幾個墊背。
殺一個人,和去學校殺一群小學生,都是一樣的結果哦。
行,那我一不做二不休,既然殺了人,干脆多殺幾個。
因為這個犯罪心理,每年全球多死很多人。
李洛繼續說道:“咱就這樣干。死刑等級分為五等。第一等凌遲,第二等車裂,第三等腰斬,第四等斬首,第五等絞死。”
崔秀寧很無語,“五種?太多了吧?”
李洛很認真的說:“不多。殺一個人斬首或絞死,殺兩人以上就腰斬,三人以上車裂,四人以上凌遲。”
崔秀寧冷笑:“那五人以上呢?十人以上呢?”
李洛咬著牙:“那就凌遲也分等!剮千刀和割百刀能一樣?哼,有本事就多殺,殺的人越多,死刑就越痛苦。我就要看看,是壞人的賊心狠,還是大唐的國法狠!”
崔秀寧噗嗤一笑,“真是個憤青!好吧,就依你。那就凌遲也分等級。怎么分?”
李洛沉吟半天,“就以刀數定。最高三千刀,最低一百刀,分為三十等!每多殺一人,加一百刀!”
崔秀寧很無語,光凌遲就分為三十等啊。
真是瘋了。
可是,法理上完全說的通。
李洛的做法,其實就是將罪行細化處理。殺九人和殺十人,死法都不同。這種方式,能最大化的限制殺人犯繼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