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織雖然知道,可也覺得沒什么大不了,也就沒有稟報。天下之事那么多,大事重事都不少,豈能事事上報?那娘娘還有安生的時候么?
崔秀寧聞言不禁搖頭。
她知道,這的確是特察局沒有匯報的原因。
可問題是,這真的理所當然么?
就因為皇帝姓李,就不許吃鯉魚,吃李子?所有人都覺得正常?
這就是封建**時代的普世認知。
百姓會不滿,卻不會感到奇怪。
雖然她和李洛沒有下令禁止吃李子和鯉魚,《大唐律典》也沒有條文禁止,可官員們為了討好皇帝和朝廷,會拿著雞毛當令箭,放大一些條款的邊際,形成約定俗成的“律法”。
就是后世,這樣的事情也屢見不鮮,典型的就是層層加碼,更加嚴格,甚至過度解讀各種“精神”,讓終端執法走樣。
這個口子,一定不能開!
但是,崔秀寧也不好訓斥特察局。畢竟他們不是后世人,他們的思想,還是古人那一套,即便他們學了崔秀寧和李洛的一些新知識,那也無法改變他們屬于古人的觀念。
換句話說,他們要是真的能改變,那李洛也坐不穩皇位了。
“百姓口中之食,本就不多。這天下到處都是李子和鯉魚,怎么能不讓食用?難道天子的威嚴,需要靠這些來表明么?這樣只會讓人認為天子沒有胸襟,只會增加百姓的怨氣。”崔秀寧說道,“以后凡此等事,都應該上報。”
她只能輕輕放下。
“遵旨!”李織松了口氣。
第二天,一道廢除禁食李子鯉魚亂命的圣旨,就頒發下來。
攝政皇后代發的圣旨曰:“…大唐以道治天下,順道者皆可為之,違道者皆不可為。李子,時令之果,鯉魚,江湖之鮮,此乃華夏天賜美食,合食之道。因國姓而禁食,不近人情,不合道理。
皇帝天授,其威在德,其法在道……地方官吏,擅自禁食,有傷天子之仁,豈忠君乎?自今日起,不得禁食…官吏再敢有擅出法令,擅改法令者,一體問罪…欽此!”
圣旨一下,很快由通政司火速刊印,通過驛站發送各州郡,廣為張貼。
這道圣旨第一說明皇帝根本沒有禁食李子鯉魚的意思。第二是不許地方官吏再推行此類禁令,第三就是警告地方官吏不要擅自出臺和修改法令。
即表明了皇帝的胸襟,表明了天子順應天道,愛護百姓的意思,又狠狠敲打了地方官員。
此事也讓崔秀寧心生警惕。對于民間和地方官場的監測,一定要制定非常量化的指標,建立新的方法論。光靠臣子們的主觀經驗認知,來判斷事物的好壞,來判斷是否出了問題,是不可靠的。
必須要有古代版的“大數據監測”!
否則,下面很多事情,朝廷和皇帝就會搞不明白。
PS:對不起我親愛的書友大大,今天實在太少了,我也不解釋,是我錯了,因為太饞,就貪圖一頓飯。明天一定加更,萬字打底!蟹蟹原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