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歐陽辯也沒有著急。
一來他還年輕,二來嘛,時間還有很多呢。
熙寧三年二月初,知諫院司馬光上《請行編審徭役法》。
此書一上,頓時朝內外嘩然。
因為《請行編審徭役法》中所述內容,和大宋周報中周樹人所寫文章之內容大體相似,而且更加的激進。
在《請行編審徭役法》中,司馬光提出,合并賦役,將田賦和各種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時將部分丁役負擔攤入田畝。
將過去按戶、丁出辦徭役,改為據丁數和田糧攤派;
賦役負擔一律折收銀兩;
農民及各種負擔力役戶可以出錢代役,力役由官府雇人承應;
賦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辦理,廢除了原來通過糧長、里長辦理征解賦役的“民收民解”制,改為“官收官解”制。
司馬光特意強調,合將十甲丁糧總于一里,各里丁糧總于一州一縣,各州縣丁糧總于一府,各府丁糧總于一路轉運司。
一路丁糧均派一路徭役,內量除優免之數,每糧一石編銀若干,每丁審銀若干,斟酌繁簡,通融科派,造定冊籍。
除此之外,各地官府不得有任何攤派!
這里面引起嘩然的是,如果按照司馬光的提法,以前的諸多貪污克扣的空子便被堵住了,不僅如此,各類官府借以牟利的攤派苛捐雜稅都當然無存了!
這怎么行!
于是便有諸多反對意見出現了。
當然他們的說法也是冠冕堂皇,總結起來就是以下幾點。
一是如果按照這種稅法,大宋國庫恐怕過不了多久就會空虛,因為只收田賦,沒有了其他的攤派以及彌補損失的措施,朝廷要承擔其中的損耗,稅賦肯定會大大減少;
二是各地官府沒有攤派和徭役,許多水利工程、維修官道、打擊匪患的事情便沒有人去干,久而久之必然萬事俱廢,盜匪橫行;
三是不繳實物,只收銀錢,農戶會極不方便,恐怕會怨言連天,如果處理不當,恐怕會引起民變。
所以為了大宋朝的穩定和富裕,這樣的庸法著實沒有實行的作用。
祖宗法不可易,司馬光這樣的書生所提之法更是脫離實際云云。
歐陽辯看到這里的時候忍不住發笑。
司馬光是個書生沒錯,但這個祖宗法不可易被拿來對付司馬光,讓歐陽辯有了錯亂的感覺。
歷史上司馬光最常用的就是這個祖宗法不可易,現在卻被其他人拿來反對司馬光。
當真是有趣極了!
歐陽辯都忍不住要哈哈大笑幾聲。
正所謂,天道有輪回,蒼天饒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