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歐陽辯對王安石正在醞釀中的免行法以及市易法都有不同的看法。
所謂免行法是指官府衙門所需要的一切物資,均由各官府所在城市供應。
但由于各級官吏上下其手,多多索取財物,各行所費錢財往往在官府所需物資的十倍以上,因而一些商販、貧困百姓因作行戶而破產者比比皆是。
于是,開封府肉行(供應官府肉類)的徐中正等人上書,建議由行戶交納免行錢后,行戶的物資便不再送往官衙門。
王安石計劃在市易務下專門設立“詳定行戶利害所”機構,具體負責制定免行法。
在他的計劃中,詳定行戶利害所會頒布免條例,按照各行獲利的多寡向政府交納免行錢,由吏人和免行戶共同負責征收,免除各行對官府衙門的物資供應。
宮廷及官府衙門所需一切物資的買賣,全由雜賣場、雜買務等根據市易所估物資價格的高低進行買賣。
看起來是好了許多,但在歐陽辯看來依然是不合理的。
人家商人都已經承擔了商稅,為什么還要去承擔官府衙門的物資供應呢?
而市易法就更加不合理了。
市易法的本意是在汴京設都市易司,邊境和重要城市設市易司或市易務,平價收購市上滯銷的貨物,并允許商賈貸款或賒貨,按規定收取息金。
在東京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于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
算是平抑市場物價的一種政策措施。
看來似乎這是一項十分完美的措施對不對?
一般來說,既然政府與民眾都受益,那么應該受到擁戴并繼續推行下去。
但是事實上,市易法對于商業的傷害是極大的。
市易法一方面打擊了大商人、以及所謂的“兼并之家”,但是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中小商戶的利益。
歷史上,神宗死后,據統計當時商人所欠的市易錢,僅利息即達921萬貫。
以開封府為例,在免除了商人欠的市易息錢和罰錢之后,還有27155戶欠市易本錢237萬貫。
其中小姓(指門第低微的人家)27093戶,欠83萬貫,而欠200貫以下的就達25353戶,欠46萬貫,由這組數據來可看出來市易法對小商戶的影響。
無論是在哪個朝代哪個國家,只要官府下場做生意,就難以避免的會對商業造成傷害。
原本立足于平抑物價、抑制大商人重利盤剝的新政策,在執行的過程助攻卻蛻變成國家壟斷市場、貨源、價格,甚至批發與零售也被官員所操縱。
哪怕想做不大的生意,也要先過政府官員這幾道關口。
于是,大中小商人一齊步履維艱,致使城市工商業開始凋零。
從時人記載和蘇東坡等人的大量文字中可以看到,全國城市商業與市場一時間相當萎縮而蕭條,社會開始出現動蕩不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