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是軍管,治安這一塊是李應右和張良負責,劉承旨那邊管不到。
“此人持械威脅郎君。”武懷表指了指那個大漢的尸體。
李應右皺了皺眉,看了看已被拉到一邊的賭徒夫婦:“因為何事?”
“五哥,”張軍負手抬頭看著天空中的云朵:“賭肆設計可有律法相管?瓦肆買賣人婦,可有律法監管?”
李應右搖了搖頭,看了看張軍:“郎君,此事并無先例。但此檔均有備案在衙,郎君魯莽了。”
人家是合法經營,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奉行買賣,這又殺人又封館的,即使張軍是府牧,節度使也不行。
老百姓是沒有辦法,但是這種生意背后怎么可能是普通人?
即使不能明告,你當那些遍布各地的御史監察是擺設?都不用等到明天,這事兒就保證會擺到李適的辦公桌上。
唐代可沒有什么不能越級上告的說法,也不會因為你是使相就沒有人敢告你。
只要抓到實據,一個五品御史就敢盯著一品宰相告到地老天荒,而且絕對能把你告倒,還不會影響他自己的仕途。
哦不對,有影響,會升官。
“無妨。”張軍搖了搖頭,走到那賭徒面前:“平日以何營生?”
“回貴人,賤奴家中以餅鋪為生。”
“收益可行?”
“尚可。”
“可夠你廝賭?”
“……貴人,賤奴平時并不好賭,那日只是醉了,一時狂妄中了圈套。”
“便來販妻?”
“貴人,此女非賤奴之妻,乃妾室。”
“可有恩情?”
“……有是有的,只是賤奴被逼,實在沒有辦法,除非變賣家產,但以后便不可為繼了。”
“呵呵,”張軍笑了一下:“頭腦如些清晰,卻來廝賭。”
“只是尋常玩弄,賤奴并不豪賭,此次果然是中了圈套。”
“大娘子,你委身他多久了?”張軍又去問那個女人。
“三,三歲有余,近四歲了。”
“四歲?可有生養?”
“有。”
“莫要在貴人面前胡說。”賭徒歷聲喝斥,嚇的女人一激林,深深的垂下頭,身體微微發抖。
張軍扭頭看了看賭徒:“你可是活得夠了?”
“賤奴不敢。”賭徒撲通跪在磕首:“賤奴無心冒犯,貴人寬恕。”
“拖到一旁,笞二十。”
“貴人饒命,賤奴不敢了。貴人。”賭徒被捂上嘴巴拖到一邊,扒下褲子露出黑乎乎的屁股,噼噼啪啪的就是二十竹鞭,打的血肉模糊。
這下子不用捂嘴也喊不出來了,只剩下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