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印度公司是六十余年前(1602年),荷蘭建立的具有國家職能、向東方進行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并被獲準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并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國公司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特大公司。
政府持有股份,有為戰爭支持薪水,與外國簽訂條約,鑄造貨幣,建立殖民地等權利。
在近200年的時間里,在世界貿易中有重要影響力,每年給政府分紅18%,直到1800年公司正式解散。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尼的雅加達),建立了總部,其他的據點設立在東印度群島、香料群島上。
荷蘭東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150艘商船、40艘戰艦、五萬名員工、與一萬名傭兵的軍隊,股息高達40%。
聽聞手下匯報鄭家的艦隊,出現在了下港,甚至,更有數千軍卒朝著順塔國而去。
東印度公司的老大,巴達維亞總督慌了。
“讓揆一來見我,快!”
“總督閣下,這不符合法律!”
隨從正要辯解,巴達維亞總督眼睛一瞪:“立刻將他帶來!快!”
常年的積威,使得這位總督閣下的威嚴深重,侍從不敢怠慢,趕緊派人將揆一從軟禁的小島上,接了過來。
此時,夜幕已經深沉,浩大的總督臨時行宮,卻依舊燈火輝煌。
揆一被帶到了巴達維亞總督面前。
長達數年的囚禁,使得這位極有可能繼任巴達維亞總督之位,成為東印度公司大總督的揆一,蒼老了很多。
他臉色灰敗,眼窩深陷,甚至就連儀表,也不修整了。
揆一坐在巴達維亞總督前面,他皺緊了眉頭,籌措著言辭。
臺灣戰敗,不是他的過錯,若是當時大總督肯給他支持,說不定當年的事情,就會改寫了!
臺灣被鄭成功奪回之后,他不是沒有做了努力。
揆一先后寫信給清朝,又派人出使北京,誰知道北方的那一群韃靼人,同意了與他聯合之后,卻是還妄想著以荷蘭人的力量,驅逐鄭家占據的廈門等地。
對于荷蘭人想要奪回臺灣,清廷雖然允許了,但是,卻先要他出兵幫助奪回了廈門等地在說。
揆一調動自己最后的親信,乘著鄭成功身故,鄭家有人叛亂,鄭經位置不穩的絕好時機,再次登錄大員島。
誰知道,只為了自己利益的清廷,卻是背信棄義了。
又一次損失了自己親信的揆一,再也沒有了翻身的機會。
他被判處了死刑,送上了斷頭臺……
不甘失敗的揆一,四處寫信申辯,在親信的幫助下,這才將已經被送上了斷頭臺的揆一,救了下來。
然而,等待他的,卻是終生監禁……
“大員島之敗,非是我的過錯……”揆一想了想,開口道。
哪知道,他話語都沒有說完,卻被巴達維亞總督打斷:
“揆一,我要告訴你的是——鄭家的船只,就在爪哇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