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是如何規定的?”朱厚照只問了一句。
“官吏受賄枉法者,贓一貫以下杖刑七十,每五貫加一等,至八十絞;監守自盜倉庫錢糧等物者,贓一貫以下杖刑八十,至四十貫斬;官吏貪污至六十兩銀子以上者梟首示眾,并處以剝皮之刑”。
刑部尚書林俊回道。
“憲法大綱早已明確規定,一切罪責俱按律處置,不可有所偏私!”
朱厚照就知道刑部的官員沒法對同屬于文官的內閣首輔王瓊處以梟首剝皮之刑,為了培養大明官員的法治意識,他現在也只好再強調一次。
“陛下,大明律實在太過嚴苛,臣認為當更改之!”林俊說道。
“憲法大綱已規定,更改律法乃至立定新律法,只有皇帝才有這個權力,也就是說,朕才有這個權力更改,但是,如果要朕更改也可以,你林俊得上一道奏疏建言”,朱厚照笑著說了一句。
刑部尚書林俊還真不敢上疏提議,因為這樣就相當于他在帶頭違背祖制。
朱厚照見林俊沒再說話,陷入了為難之中,也只淡淡一笑,他相信這些朝中的官員或許到現在應該都能意識到法制對一個國家的重要性,也應該意識到立法權對一個國家的重要性。
“朕知道你是擔心自己會因此得一個違背祖制的不好名聲,你既然不愿意違背祖制,那就不必更改律法,但朕希望你能通過這件事明白,到底是祖制重要還是律法重要!”
朱厚照說了一句,他相信林俊等朝廷官員能逐漸明白什么是立法權,什么是司法權。
“臣謹遵陛下教誨,臣告退!”
林俊現在的確在思考這些,他現在越發強烈的感受到陛下至始至終都像是一個良師,在教導著自己這些官員如何去正確認識大明帝國,如何統治大明帝國,因而,陛下才確立了憲法大綱,才在憲法大綱里規定了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
但是,林俊不得不承認的是,自己這些官員的思想還未完全跟上陛下的思想,自己這些官員依舊沒有在意識里去把統治帝國的權力細分,只本能地認為天下是皇帝的,而自己這些官員百姓的生命與財產都是由陛下決定。
正因為此,他才會來請示皇帝朱厚照,希望皇帝朱厚照是不是要對王瓊從輕處罰。
可皇帝朱厚照的行為讓林俊意識到自己這樣做是錯誤的,皇帝也不能對王瓊從輕處罰,只有律法里規定了該不該對王瓊從輕處罰,才能決定該不該對王瓊從輕處罰。
林俊只得依照律法現有的規定來,因為王瓊收受賄賂達三萬銀元,故判了王瓊梟首示眾,剝皮實草!
頓時,此消息一出,便是輿論大嘩。
百官們雖然怕朱厚照,但不怕林俊,因而紛紛指責起林俊來,言林俊是公報私仇。
御史喬進便上疏彈劾林俊公報私仇,治罪太嚴,要求朝廷對林俊立案審查,甚至還得到了都察院從僉都御史到都御史的一致同意,而得以到了朱厚照的案前。
但朱厚照對此是很郁悶的,都察院的監察權如何使用,他已經申明了無數次,但他沒想到這些都察院還是有很多官員依舊胡亂使用自己的監察權,他不得不直接在喬進的奏疏里申斥起來:
“沒有任何證據佐證,就彈劾刑部尚書林俊公報私仇,另外,你說林俊治罪太嚴,他林俊審判王瓊之罪是沒有按照大明律哪一條律法,也須指出來!再敢如此濫用公權,朕必將你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