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多數家丁也不是真的對自己主子忠誠,畢竟人都是趨利避害的,這些家丁也不是真的要為自己主子效忠,也只能任由朝廷把自己安排到各處殖民地當老百姓去。
整個宣府的火藥摻假之事處理的十萬平穩,基本上沒有大的動亂,邊軍和衛所兵都沒有怨言。
而接下來便只是對這些涉嫌火藥摻假之貪墨事的文武官員的處理。
按照朱厚照的旨意,讓王守仁成立了特別軍事法庭,專門負責審理這些是軍隊體系但又不是近衛軍體系的邊鎮文武官員。
處理這些文武官員也很簡單,情節嚴重的則直接槍斃,而不太嚴重的則貶官奪職或者發配海外,至于知情不報的則予以警告,并也貶到海外或偏遠地區擔任武官。
平江伯陳銳與他的族弟自然是被槍斃。
但真正涉嫌這件案子的大人物還不是陳銳,而是負責火藥生產與運輸的魏彬。
魏彬被抄家且被處以了極刑,連帶股權也被朱厚照收歸為了國有。
總的而言,在魏彬被處決后,朱厚照在正德十八年掀起的整肅朝綱之運動才算結束。
這場運動既開啟了大明法治建設的步伐,也開啟了大明帝國廢除軍籍制度的步伐。
宣府的衛所全部被改成府州縣,結束了衛所制度,但這并不意味著,宣府就不會再有軍隊駐扎。
朱厚照依舊根據王守仁的建議,在宣府依舊派駐了十萬近衛軍。
同時,朱厚照則也下令著兵部尚書桂萼與楊一清負責組建新的近衛軍,而之前近衛軍中也會抽調出一支軍隊來改為邊軍,負責邊鎮防御。
這樣,新兵編為近衛軍,可以先在近衛軍中得到實戰訓練,而年齡較大的老兵改編為邊軍則可以依據實戰經驗而增強防御能力。
但也因此,近衛軍和邊軍幾乎已經成為一個系統,朱厚照便也就直接把邊軍的官員管理與指揮權歸入了近衛軍系統,且把近衛軍系統升級為大明軍事委員會。
大明軍事委員會按照原有的近衛軍指揮體系設成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裝備部、總軍法部、總后勤部和軍事法庭。
這樣一來,兵部的權力便進一步被縮小,只負責募兵訓練與軍事學堂管理以及武器研發,還有就是暫時還沒撤掉的衛所。
不過,衛所現在基本上已經是名存實亡,衛所軍戶大都逃役,成為城鎮流動人口,而衛所軍官則成為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地主。
朱厚照想著等宣府衛所制改革完畢后再抽調后進官員去改革其他衛所。
但這一切也只能一步步來,逐步取締衛所制和軍籍,需要人力和財力支持。
因為取締衛所制與軍籍不是下道圣旨那么簡單,取締了衛所制,你得派官員去那里建立官府管理,而取締了軍籍,你也得派官員去建立戶籍。
而且朱厚照取締衛所制和軍籍,也不僅僅是要將衛所制改變成府縣流官治理這種模式那么簡單,為防止胥吏禍害鄉里和避免糧長制度造成的弊端,朱厚照決定改革大明行政制度。
這一切主要是新任內閣次輔張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