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讓遠東艦隊100%所有權與唐納德財團;
2、獲得唐納德財團現銀70萬兩(約20噸白銀,價值人民幣1億元),分一年半付清;
3、投資白銀10萬兩與【三方鐵路公司】,組織20萬赴美勞工,獲得鐵路公司15%股份;
4、獲得米利堅大統領的友誼+米利堅首富的友誼。
范德比爾特家族:
1、剝離原鐵路公司股份及債務,組建【三方鐵路公司】,股份減持至45%;
2、組織船隊運輸赴美勞工;
3、向唐納德財團無償提供煉鐵、筑路、煉油技術;
4、以尼德蘭商團作為平臺,幫助操作遠東艦隊轉讓事宜;
5、獲得東方四千萬人的統治者的友誼。
唐納德財團:
1、向淮軍/江蘇巡撫支付70萬兩白銀,分期1年半支付;
2、獲得遠東艦隊12艘戰艦;
3、向【三方鐵路公司】注資30萬美元,接收并管理20萬中國勞工,修筑愛達華州至華盛頓州鐵路,獲得總計40%股份。
4、確保【三方鐵路公司】所需鋼鐵等物資供應。
5、獲得鐵路大王(未完全體)的友誼,獲得淮軍系的友誼。
總而言之,通過這一份協議,李鴻章方面獲得了錢和鐵路股份,失去的是一支雞肋的艦隊和20萬白給的勞工,可謂大賺特賺。
說是自1840年以來,“我大清”的第一次外交勝利也不為過。
甚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大清”第一次在別國獲得了筑路權,可謂揚眉吐氣,一雪國恥,只要李鴻章操作得好,絕對是一筆重大的政治資本。
不過還是第一次簽約的李鴻章、周馥等人,都沒有注意到的是,無論是合同的中文版還是英文版,通篇都沒有提到過“大清國”,而只有江蘇巡撫府或者兩江總督府,甚至是李鴻章個人。
而對于范德比爾特來說,有了這份協議,家族的鐵路計劃頓時滿盤皆活。
放棄中線太平洋鐵路,專心經營北線,而且獲得了遠東大佬的支持,獲得了遠東的市場,家族的危機終于解除。
而且被分走的股份僅僅只是北線筑路權的,中線的筑路權依然牢牢把控在家族手中。
只要等到恢復元氣,到時候范德比爾特依然可以獨攬通往薩拉門托的中線鐵路的利益。
最后,對于朱富貴來說,大明獲得了一條能夠向東部地區傾銷商品的鐵路。
而且愛達荷州以西鐵路完全都在大明的控制之下,因此也沒有被倒灌的風險。
通過這條鐵路,朱富貴可以直接向南方州運送軍需品了,可謂省時省力。
當然,更重要的是,朱富貴還將獲得20萬優質的大明子民,以及一支東太平洋無敵的艦隊。
而獲得這一切所需要的付出的,僅僅只是1.3億人民幣而已。
就是這1.3億,還是分期付款的,一年半之后,鬼曉得還用不用再付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