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通勤局那邊有人做出抬手臂的姿態,這動作對一個老警察來說,太熟悉不過了,大喊:“嫌疑人已放下武器,主動投降,任何人不得隨意開槍!”
遠在對面的東方旭雙臂微微顫抖起來,看著朝交河縣警方越來越近的夏亦,終究還是沒能扣下去,平舉的手臂隨后被陳沙按下。
“執法不是知法犯法…….”他輕說道。
另一邊。
夏亦走近,被上來的警察戴上了手銬,他走近方志,將手心里的那枚戒指放到對方手里。
“還是把這功勞送給姐夫好一些,總不能便宜外人,對吧?”
他笑著,然后徑直越過了對方,朝車上走去。
車門打開時,方志轉過身來:“小亦……沒關系的,我會盡量幫你活動,至少…..少判一點。”
“那就趕快走司法程序,不然通勤局會來要人了。”一腳跨入車門的夏亦,晃了晃雙手間的手銬,語氣亦如往常,只是那眼神里分明帶著笑意。
夏亦所犯的事都在交河縣,異地抓獲后,當遣返犯罪地受審,這是法律程序,就算之后通勤局的人趕來這邊要人,甚至已經隔著玻璃窗能看到里面安然坐著的夏亦,也無法將對方帶走。
總不能和同樣是執法部門的警方硬搶,不然事態那就真的升級比‘嚴重’這個形容詞還要恐怖。
東方旭和陳沙,以及成銀市通勤局眼睜睜的看著交河縣警方將犯人帶走,當然其中關于異能者的事,之前與方志說過,但對方不肯退讓。
“這下麻煩了。”陳沙有些頭疼的揉著太陽穴。
旁邊的東方旭沉默了片刻:“還是給上面申請,要求警方移交給我們。”
就目前而言,整個情況,也只能像他的那樣了。
幾天后,申請的移交令到了手中,馬不停蹄的去往交河縣,警隊的方志并不在,通勤局的人過來要人,這邊警員也得了命令,暫時不能將犯人帶離看守所,隨后發生幾次口角爭執。
拖到下午三點,方志這才帶人回來,東方旭等人問他要人。
他拿出一份文件放到了桌上,言語簡單。
“夏亦是在交河縣殺的人,就該給交河縣的民眾一個交代,我不管你們是什么來路,法律程序是不能改的——”
方志大手在文件上猛的下,震的辦公桌呯的一聲響。
“很抱歉,你們的移交令沒有用了,回來時,警方已經向法院起訴夏亦,殺害李方明等一干十幾人,要走司法程序了,你們帶不走他。”
一轉眼,法院受理了。
站在辦公室內的東方旭,以及通勤局組員們看著那份文件上紅紅的字體,臉色已經變得極為難看,犯人一旦被抓捕,進入司法程序,他們就失去繼續執法的能力了。
艱難的呼吸里,外面的陽光變得刺目。
走出警察大樓的東方旭,垂在身側的雙手都在顫抖著,他終于明白夏亦為什么要主動投案警方了。
“.…..狡詐如狐……”
與此同時。
在夏亦被抓捕,司法步入程序時,網絡上一條新聞占據了頭條,在如此關鍵的時間點上,猶如一把利劍狠狠插在了通勤局的心坎里。
不久,引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