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嘛,律師就是一群為了正義不要命地勇敢向前沖的野狼!”崔璨璨一邊揉干澀的眼睛,一邊苦笑著說。
“是嗎?這個比喻很形象,很恰切!昨天我還剛剛看到一則消息,說年僅30的某某律師因過度加班勞而猝死呢,周仁們要注意勞逸結合呀!”
沒想到,我語音一落,立刻引起了助理們的熱議。
律師也存在兩極分化,一部分律師案件應接不暇,天天忙得團團轉。
另一部分律師則拼盡全力,一年也接不到多少案件。
對于我們這些剛入行的年輕律師而言,大多數都因為沒有案源或缺少辦案經驗,不得不當受薪律師。
而受薪律師每日工作繁雜,特別是在非訴領域,雖然收入不屝,但沒日沒夜的加班,時不時的還要出差,其艱辛是常人難以想象的。
每一位成功律師,光艷的背后,都是一部血淚史。
忍常人所不能忍,吃常人無法吃之苦,走常人不愿走之路,沒有人能隨隨便便就成功。
成功從來都是艱辛努力和不斷付出換來的!
而對于新律師,缺少的并不是專業知識的儲備和應用,而是對復雜問題的深入分析和對很多事情細節的處理。
所以,通過司法考試后,還需要一年的實習期才能申請執業證書是很有必要的。
實習期,正是給自己一次正確識律師工作,正確定位自己,及時糾正自己,以便更好地適應律師職業的過渡期和考慮期。
律師的職責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
只有認清了自己的職責,和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為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盡一份力。
大學教育,參加司法考試,我們學習的大多只是理論知識和法條,很少有辦理案件程序性的、細節的規定。
實習的一年多時間里,我們就是將學到的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應用到實際案件,了解代理案件的程序和過程;了解從代理到立案,再到判決整個過程中,法院立案的方式和要求、法官審理案件的思路和進程、不同類型案件訴訟的周期等等。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做的很優秀,也有可能犯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不可饒恕的錯誤。
記得,有一次我接到法官電話,說“武漢寧泰”案有五位當事人需要補辦二審委托材料。
之前,我辦的案件都是一審的,需要什么材料,函如何寫我都很清楚。
但二審委托應該包括哪些材料才算完整我還不是特別清楚。
當然了,函、委托書這是最基本的,自己當然很清楚。
于是我就問法官:“不好意思,您能說得具體一些嗎,需要補哪些材料?”
好在法官很耐心,一一告訴我需要什么什么材料。
后來,我就按照法官的要求準備了函、委托書、律師證復印件、二審書面審理申請書,當天就寄給了法官。
然而,一周后,另外一個案件,靜飛告訴我也需要郵寄二審委托材料。
我就按“武漢寧泰”案的標準準備了二審委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