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可是我更新還沒碼完。”
“斷更一天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斷更的話,會被讀者罵的……”
“別忘了你當著羅迪的面發了毒誓,要把我追到手,不然這輩子再也不碰別的女人和右手啊。”
“羅迪這個混蛋!他連這個都告訴你?!可是我也對讀者發了毒誓,這個月要是再斷更,就斷小**……”
“那你選哪個?”
“斷……就斷吧!”
……
一個月后。
“喬喬……”
“干嘛?”
“你到底信沒信過我對你說的一切?”
“怎么又問這個問題了?很重要嗎?”
“現在來看,好像……也的確沒那么重要了。”
“好了,趕緊睡吧。晚安。”
“晚安。”
(全書完)
嗯。
下面是一些話,你們可以選擇看,也可以選擇不看。
不虛偽,開誠布公的說一些真實的話吧。
關于這幾年我的寫作狀態。
其實,我一直給自己找了許多許多的理由。
比如第一次婚姻的失敗啊。
比如寫天驕時候的審查打斷了我的節奏啊。
比如我忙著做影視化項目啊。
等等等等。
其實這兩三年來,我只做一件事情。
我想弄明白我自己到底怎么了。
其實答案很簡單。
我,好像,嗯,不能說是好像。
我失去了表達欲。
失去了,身為一個內容創作者,身為一個作家的,表達欲。
通俗的來說,我失去了創作熱情。
我是一個必須要讓自己沉浸入自己的故事,才能寫好故事的那種類型的作者。
知乎上曾經有一個我的讀者,對我的評價,有一句話,其實說到了我的核心問題。
我不論是寫故事,還是寫人物。
首先我要先能感動我自己,然后我才能寫出感動別人的東西。
如果用演員來做一個類比的話。
我大概算是:體驗派。
當年寫《邪氣凜然》的時候,寫到小五哥說出那一番話:這一刀刀砍去了我的心軟,砍去了我的良心……
我真的讓自己熱淚盈眶。
當年寫《惡魔法則》的時候,寫到【夏日當空,心如深淵】,我真的讓自己自閉的一口氣抽了好幾多煙。
當年寫《獵國》的時候,寫到地精日記那一段,我真的大半夜坐在書房里,讓自己覺得前所未有的敬畏……對命運,對信仰的敬畏。
當年寫《天王》……嗯,算了,天王就不說了,那是一個我不想再提及的話題。
可是,那種熱情,我后來失去了。
真的失去了。
我的寫作技巧還在。
甚至不夸張的說,我的寫作技巧比從前更好了。
我幾乎是行尸走肉一樣的斷斷續續的繼續寫著故事。
但是我可以通過技巧,來支撐這些工作。
文字的技巧,現在在我手里,可以說是信手拈來,隨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