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不會用太多規矩約束諸位。
我的規矩就三條。
第一,在你們治下,自己人至上,莊氏的人其次,剩下的人你們隨便折騰,跟我們作對的,你們往死里折騰。你們惹出了大麻煩,只要沒牽連到我們自己人,我不會怪罪你們。
第二,農桑、婚嫁、丁口、縣卒、匠商五項,必須給我盯緊。我要糧食、我要人、我要兵、也要稅賦。我不管你們要用什么方發,也不管你們做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情,只要你們禍害自己人,我都不會怪罪你們。
第三,教化。一縣必須又兩座學室,一鄉必須有一座蒙室。里面招募的學生,必須以將士們子嗣優先。找不到書、找不到先生,就自己去刻,自己去教。
我還是那句話,只要你們不禍害自己人。
你們用什么辦法去做事,我都不會怪罪你們。
只要你們將我交代的三條辦好了,哪怕你們被當地百姓喊成屠夫,我也會給你們升官,給你們賞賜。”
魚禾訂立的規矩很簡單,也很少。
甚至沒有讓他們去遵循漢家的九章律。
因為益州郡初定,想要快速發展,就不應該設定那么多條條框框。
越簡單的規矩,執行起來效率越高,見成效的速度也快。
魚禾也沒有提出什么漢人至上的規矩,因為根本行不通。
滇人和蠻人才是益州郡最主要的人群,魚禾要盡快將益州郡發展壯大,就少不了去吸納滇人、吸納土蠻。
僅憑益州郡的那點漢人自己去繁衍,少說也得二十年,才能繁衍成益州郡第一大民族。
魚禾可等不了二十年,他也從沒想過去等二十年。
所以他將規矩定成了‘自己人至上’。
愿意成為他手底下百姓的,那就是自己人。
不愿意成為他手底下百姓的,那就是外人。
既然是外人,那么被殺或者被掠奪,就跟魚禾無關。
魚禾讓他們去發展農桑、丁口、匠商、婚嫁、縣卒等五項,其實要求的有點多。遠比朝廷對官員的要求還多。
朝廷對官員的要求底的令人發指。
確保地方不亂,不干出引起民憤的事情就行。
正是因為魚禾要求多,所以魚禾才讓他們放開手腳去折騰,暗示他們去禍害自己人以外的那些人。
至于教化,魚禾要求堪稱過分。
前漢、大新兩個王朝,尚且達不到一縣兩座學室,一鄉一座蒙室。
益州郡這個還處在窮鄉僻壤境地的地方,就更不可能達到了。
但魚禾就是提了,還要求他們必須做到。
做不到,魚禾可以不懲罰,但萬一有人創造了奇跡了呢?
那是不是驚喜,是不是意外收獲。
人不逼一把,誰也不知道他們能不能創造出奇跡。
再說了,魚禾也不是盲目的給他們分派任務。
他們被發配到益州郡,都不是一個人來的,而是一家子人。
他們以前是官,祖上說不定還出過大官,他們有足夠的錢財供家中的子嗣讀書。
一些人到了益州郡以后,說不定還沒有放下對家中子嗣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