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黃金氧化的速度慢,時間不久,在光管燈的照耀下閃著金光,摸金衛就先行撈了上來。
看來是張獻忠沉銀無誤,張獻忠逼死了前明蜀王,財寶都落入了他手里。
可洪熙官看著金印也不是滋味,弄出這么大的金印,可想而知蜀王是什么樣的貨色。
更可笑的是,崇禎竟然為了籌措寧遠關晌節衣縮食,而僅僅四川一省之地張獻忠竟然搜刮到偌大財富,明不亡,沒道理。
現在這筆錢落入洪熙官手里,以他的規劃,都夠組建兵師還政漢家了。
也罷,取于斯用于斯,還神州一個朗朗乾坤,便不辜負這筆血汗錢。
洪熙官酹酒江中,敬的是積攢起這筆財富的草民百姓,從他們的累累白骨中敲出的骨髓膏脂,當值一個晴明天地。
嘩啦一下水聲響,一條美人魚破水而出,躍到甲板上,將洪熙官從沉思中驚醒。
是紅豆,穿著水靠顯得英姿裊裊然,身材太好,不敢多看。
紅豆卻不管那么多,一邊抖摟著身上的水漬一邊跟洪熙官討喜:“姨父,這些財寶不分潤我們一些嗎?”
洪熙官當然而斷:“分,要分到均勻,讓每個人都有份。”
那邊苗顯開始吆喝抽管撥錨,收獲甚豐,該回去將些金銀重鑄,換成刀槍炮弩。
朱小倩則在一旁捂嘴偷笑,不是因為發了財,而是她聽懂了洪熙官的話,女兒又被便宜妹夫給忽悠了,還渾然不覺,樂得不行。
回到揚州,洪熙官不再參與江口挖寶,這樣的事情去一趟就夠,都是力氣活,金銀多了看起來也沒感覺,又不能填肚子。
他得去南京搬書了,曠世奇典,集中華文明之大成,遠比金銀財寶更饞人。
只是《永樂大典》并不好拿,因為它藏的位置太敏感。
就在夫子廟里,既沒有藏在暗室地穴,也沒有裝箱掩飾,而是堂而皇之地擺在尊經閣樓上的藏書室里。
唯一的手腳是將書皮全換了,不看里面的內容還無法發現是什么書。
藏經的人也是心大,經史子集,他把《永樂大典》都混在了雜集中養蠹蟲,正經預備役蠹蟲哪里會去翻這些雜書,看科舉的書都來不及,不實用哇。
就是這么功利,魏溯難想起若干年后除了五三和衡水集不談其余,有誰會在高考前關注《水經注》?
算是把人心稱到了毫厘,深諳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這個腦殘想法的精髓,就是太行險了,也給洪熙官出了難題。
怎么辦?人來人往的腹心地帶,且數量繁多,螞蟻搬家都不知要搬到何年何月。
車到山前必有路,銀錢開路,有錢能使鬼推磨!
夫子廟已經改成了江寧縣學,府學搬去了前明國子監舊址,等于管轄權又降了一級,胃口想必也沒這么大了。
理由也很好找,盛世的古董亂世的黃金,洪熙官以五百兩黃金的代價,就將尊經閣的管事買通了。
就說自己是做古董生意的,現在世道不太平趁低買進,過個一二十年天下太平了,這些古書就是珍本、善本,拿時間換錢而已。
管事是個滿人,洪熙官怕是給他看他也看不明白《永樂大典》有什么意義。
他很愉快地收下了一匣子小黃魚,還不忘囑咐:“快些,手腳干凈點。”
洪熙官只能“感激”地拱了拱手,道一聲“大人慢走”,這一屋子書就歸他了。
摸著一排排書架上的寶典,洪熙官心里感慨萬千,積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文明精華,就只值幾百兩黃金,真個是子孫棄者無論焉。
但還真得感謝這位大人,他總還知道這些書值錢,比起若干年后一把火燒了夫子廟的那些荷鋤頭教徒又不知好了多少。
搬吧,秀才搬家,全是書。
掃了手尾,在市面上買了大量的時文書籍,還有爛大街的《論語》一類重新充斥了尊經閣,讓那位大人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