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就是荒謬!如果沒有工人的話,那些資本家拿什么去生產?是工人創造價值,不是資本家創造價值!
那些所謂資本家唯一做的就是拿一點點錢出來,榨取工人的剩余價值!”
第二個發言的出租車司機石黑有些憤怒的一錘桌子,生氣地說了一句。
怎么一個兩個的全部都把那些資本家當老爺了,真以為是他們賞飯吃?
看著逐漸劍拔弩張的氣氛,今谷經一出來打了一個圓場:“石黑先生,雖然是你發言,但是還是針對這個案件來說比較好。
其他的一些問題的話,還是不要在這里討論比較好。”
石黑聽到這話稍微平靜了一點,點了點頭:“好,不好意思,是我有些激動了。”
“沒關系的。”
“我的觀點是,死者作為公司的員工,是因為公司沒有及時繳納保險才會導致保險過期的!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是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保險的,因此所以沒有辦法獲得保險賠付。
而且根據對方的推斷,我也認為這個工廠絕對是有加班的行為的,而且是非法加班的行為。
現在太多的工廠都是不愿意加班就直接辭退你,當年的終身雇傭制早就沒了,這些人一個兩個都露出了自己的獠牙,只知道吸血。
而且死者是在下班的時候出現的事故,上下班這段時間同樣算是在工作的期間,應該是算在公司頭上的,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賠付,這就是我的觀點。”
今谷經一聽到這話,點了點頭,看向了住在順位的第三個人:“好,然后是黑島小姐。”
黑島聽了這話點了點頭:“嗨,我是不支持可以賠付的,因為我感覺有幾個問題。
一個是按照原告所說的,對方受傷是因為幫助廠長去送東西給社長,送的就是那個幸福蛋糕,我不知道這到底算不算是工作內容?
因為理論上來說的話,這并不屬于工作內容,而是屬于私人幫忙的事情,應該不能算是工作內受到的傷害。
就像是你公司的老板,拜托你去買一個點心,這個似乎就很難界定這算不算是工作內容,因為從理論上來說,你是可以拒絕的,但是大部分人都沒有辦法拒絕。
然后死亡的時候,對方下班之后是和幾個同事去居酒屋喝酒然后返回家里面,這應該也不算是工作時間。
然后就是對方說的他們公司有明文規定禁止員工騎摩托車上下班,死者是確實違反規定了。
所以如果從理性的角度出發的話,確實不應該由公司向對方進行賠付,不過我感性上還是感覺應該支付一些人道性的賠償,至少保險問題上面公司管理確實出現了問題。”
下一個出場的森綱良打了一個哈欠,說了一句:“我覺得這個事情就很簡單,那個死者就是外地來東京打工的的,這些人經常就是在東京賺錢,賺完錢之后就回家,都摳門的要命,錢都不愿意花。
這種外來人口很容易就會造成麻煩,現在不就是了,要我說呀,就不應該賠,純粹就是這些外地人訛詐我們本地的企業,每年這種事情太多了,賺不到錢,就喜歡訛詐的。
那些企業也是的,喜歡招些外地人,感覺好像很便宜,便宜沒好貨都不知道,多少東京本地人還沒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