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一殺就是兩人。
第一位就是于志寧,于志寧在李承乾身邊很盡職,對于太子的一切不良行為,他都不顧一切地諫阻。
這可忙壞了于老師,因為漸漸長大的李殿下根本就沒過什么良好行為。
他喜歡修筑宮室,喜歡淫靡之音,喜歡血腥刺激,喜歡和宦官打成一片。于志寧發現太子竟然和宮中的太監互換衣服,他看不下去了,就進諫說,宦官禍國映民早有先例,要和他們保持距離。
看到李承乾私自帶突厥人進宮,于志寧馬上說,這是皇宮重地,閑人免進。李承乾很煩嘰嘰歪歪的于老師,覺得他影響了自己的心情,便決定殺死他。
還有一位是張玄素...這位張玄素更深的得罪了李承乾,就在前一年,李世民想要鞏固李承乾的地位,告訴文武百官,太子還是太子,別亂想。
下了一道詔令,“詔自今皇太出用庫物,所司勿為限制”這道詔令等于給李承乾送去了一棵搖錢樹。在此之前,太子的開銷是有一定標準的,如果沒有皇帝特批,宮廷供需部門可以拒絕支付他的計劃外開支。現在好了,國家銀行成了李承乾的提款機。
李承乾把這項特權用到了極致,花錢如流水,”
未逾六句,用物已過七十萬”。不到兩月,李承乾就花掉了七十萬多文錢,不客氣地說,這位太子爺太能敗家了。
貞觀時期,七十萬錢是一筆巨款。朝廷最高級別一品大員,每月棒祿錢是六點八貫,也就是六千八百文,像于志寧、張玄素這樣的三品高干,每月的薪水才五千一百文。
李承乾兩個月的零花錢,比一品官一百個月的工資還要多;三品官辛辛苦苦工作十年,工資還不夠太子六十天的花銷!
張玄素見太子如此揮富鋪張,有點心痛,他向李世民上奏,痛批李承乾的驕奢以及其他不檢點行為,隨后李世民直接將太子李承乾的權利給奪了。
雖然說李承乾根本就不在乎這點金錢,畢竟才七百多貫,但是張玄素打小報告卻已經深深刺痛了李承乾,他恨上了于志寧和張玄素,這種畸形的恨意越來越強烈。
這些恨意讓李承乾越來越開始按耐不住了,他不想活在這樣壓抑的世界之中,如果不能率性而活,還不如去死。
他不想再要壓抑自己,他想要釋放,想要獲得真正的自由,登上那個位置也許就能得到真正的自由,那么他就登上去又何妨。
反正他自己的父親,也不就是這樣自己登上去的。
他只是走了自己父親的老路而已,沒有什么差別....李承乾再次倒在了自己東宮的草地上,這一刻,他感覺無比的安詳,看著天空,這才是自己要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明明是自己的東西,即使你是自己的親弟弟,想要搶奪,那么自己只會對你不客氣。
“青雀...等孤殺了你,孤就離開這長安...不殺你,孤已經有心魔了,為什么...為什么...我是你的親哥哥,你為什么要這樣對我。”
說著,說著,李承乾閉上了眼睛,眼角一絲淚花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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