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趙虎則是再次露出憨厚的笑容:“大俠...我們去這個家伙說的地方,也許您的侄女就在那里...。”
“哦...哦...!”秦少羽一時都呆了,這個時候才緩了過來,跟著看了一眼那個已經死了的拍花男人道:“他...他...他就這么死了,沒事吧...官府不會追究...?”
“放心...拍孩子就是死罪,雖然大唐律法有些松動,但是下面的人都是意見一致的,不但他要死,其他的幾個人也必須死...!”趙虎說的斬釘截鐵。
這就是古代對人販子的零容忍,在秦國和秦朝時期,統治者對對人販子的處罰很簡單,一個字...斬!...到了漢朝,嘿嘿...因為漢武帝的奶奶、那位大名鼎鼎的太皇太后竇氏的弟弟就曾被人販子拐走,苦苦尋找了10多年以后,才把苦命的小弟找了回來。
人販子觸怒了最高統治者,那這就等于是找死。
從竇氏的兒子漢景帝開始,漢朝改變了對人販子的處罰力度,以前沿用秦朝的斬首還感覺不過癮,于是又加重了。
具體的懲罰是將人販子斬首以后,再把尸體分尸,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就是販賣人口的下場。
同時對購買者也有懲罰,如果購買者明知此人是被拐賣而來的,卻還進行購買的話,一經查實與人販子同罪,也是那個下場。
牛不牛...買和賣都會殺,而且是死刑,當然了,到了唐朝的時候,怎么說呢,有人說文明了,進步了,因為秦漢時期對人販子的打擊力度雖然空前強大,但是由于一律斬首,所以也出現了輕重不分的問題。
在唐朝時期販賣婦女的情況十分嚴重,因此唐朝各級政府都進行了嚴厲的打擊,不過對人販子開始酌情處理。如果被捕的人販子是將婦女送進富戶人家做奴婢或者送進青樓做妓女的話,那人販子死定了,要被絞刑處死。
但如果是將婦女賣給他人為妻的話,那人販子撿了一條命,要被發配三千里充軍。對于那些購買者也有處理,不過比起漢朝輕了很多,僅僅是3年徒刑。
但是這樣的懲罰只會讓那些人販子越來越囂張,越來越猖獗,很快到了宋朝,寬松的律法讓拐賣兒童的情況又開始猖獗,好在呀,雖然宋朝皇帝都比較有文藝范,但是對于人販子也不手軟。
由于各級官員和那些地方豪強家族都有大量的奴仆,但這些人的來源很成問題。宋朝皇帝的規定是購買奴仆時必須問清是否自愿,并且還要有準確的身份證明。
同時對團伙作案的處理也不同,如果是將人口販賣進了遼國或者西夏,那不好意思,所有的人販子不論主從全部斬首。對于國內的販賣,為首者殺,其余全部流放到朱崖洲。
明太祖朱元璋對于販賣人口的行為非常的痛恨,在《大明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團伙作案的首犯斬首,從犯全部發配邊遠地帶,在路上還要帶著50到100斤不等的枷鎖。
對于那些屢教不改的從犯,由于罪行不足以斬首,只能繼續發配,不過這次的發配是無期的。說句話說人販子在邊地死了的話,讓他的兒子接著來充軍,這就是他們的報應。
哈哈...只是可惜呀,現在得我們文明了,進步了,不能再野蠻了,所以丟了孩子,就自己尋找吧,二十年,五十年,看你自己的堅持,即使找到了,你兒子也不一定會認你,那你就自認倒霉,誰讓我們是文明,進步的世界。
進步和倒退,誰也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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