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該怎么辦...話都被你說了,老邱,你給拿個主意。”柴令武看著一邊的二管家喊道。
不過,很顯然這位二管家也就是老邱,他是有備而來,就在柴令武向他施壓的時候,老邱看著柴令武道:“郎君,我現在沒有錢財,可是我確有一個可以給郎君賺大錢的主意。”
“你有一個賺大錢的主意?”不單是柴令武,就連一邊的林管家也來了興趣。
看著柴令武和林管家都是有了興趣,這邊這位老邱也是開始口若懸河起來,但是這位老邱說的基本上就是那位商人朋友說的東西。
用四個字來概括就是土地兼并。
唐初...大唐實行一種均田制,府兵每人擁有永業田20畝...而親王治公侯伯子男受永業田60頃,執事官一至九品受永業田60頃。(一頃等于100畝)
這不難看出府兵與統治階級在受田數量上的巨大差異,同時也說明了唐代的均田制仍然是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一種工具,因為其最大的獲益者就是統治階級。
但是唐初的時候,平衡沒有被打破,土地還有很有,所以這樣的差異,并沒有影響到府兵,反正你王家有六百畝甚至六千畝,那和我府兵沒有關系,我也有我的20畝,我拿到屬于我自己的,我管你拿多少。
這個時候均田制還是很好的,但是后來李世民加了一個條款,就是貴族官僚的永業田及賜田可以自由出賣;府兵有遷移及無力生活和喪葬者可以出賣永業田,因為戰爭多了,很多府兵戰死或者沒有生活能力,斷手斷腳,無兒無女,有了田地也不能種田,那你就可以賣。
這在一定程度上承認了土地買賣的合法性,同時也為土地兼并的盛行和均田制度的破壞創造了條件。
所以這就會導致一個現象產生,有的皇室貴族和官吏只要起了壞心思,就可以憑借著政治上的特權強占民田。而地主和商人則憑借經濟上的實力買賣兼并土地,多置田宅。
土地就會以多種方式向少數人的手中聚集。這些兼并的土地在中唐以后叫做“田莊”或“莊”,其主要功能是出租土地。
而那位商人出的主意就是,用極低的價格,從這些府兵的身上,將這些永業田給買過來,當然買這些永業田你是要耍一些手段的,你不耍手段,如果用正常的價格來買,那就沒有意義了,跟著將這些永業田變成一個田莊,租給那些沒有田地的人來收租。
商人粗略的算了一下,僅僅在長安周邊,就有將近五千到一萬畝的這樣永業田,這還僅僅只是長安周邊,如果是長安以外呢,整個大唐呢...所以億貫錢財絕對不是假的。
不過,做這件事情利潤很大,但是卻要有一個背景通天的人,耍了手段,還可以將這些被騙府兵給壓下去,只要能將這些府兵壓下去,那么這就是一個擁有巨大利潤的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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