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龍袍已不僅僅是一種衣服,它是最高權力的象征,可以說就是皇權的標識,是皇帝一人所能享受的“禁臠”,其他人包括大臣,皇帝的兒子、兄弟,哪怕皇帝再寵信,也不能穿龍袍,連私藏也不行。
這幾乎是一條“高壓線”,大臣如果觸摸了這條高壓線,重則處死,輕則流放。不但如此,唐代以后,連明黃色也是皇帝專用,大臣們再富貴,也只能“大紅大紫”,著紅袍用紫綬。
大家熟知的“黃袍加身”的故事,形象地說明這種禁忌。后周眾將在陳橋驛將一件黃袍披在趙匡胤身上,發動兵變,逼迫周恭帝禪位,大宋自此建立。可見,黃袍是這次兵變中最重要的道具,也是無聲地宣告——宣告最高權力轉移到穿黃袍的趙匡胤手中。
《打龍袍》是一出京劇的傳統劇目,講述北宋仁宗年間,包拯奉旨陳州放糧,在天齊廟遇盲丐婦告狀。此婦是真宗之妃,當朝天子之母,并有黃綾詩帕為證。包拯答應代其回朝辨冤。
包拯回京后,借元宵觀燈之際,特設雷強張繼保燈戲,指出皇帝不孝。
仁宗一怒,要斬包拯,老太監陳琳說破當年貍貓換太子之事,皇帝才赦免包拯,迎接母親李太后還朝。李后責怪仁宗,命包拯代她鞭打皇帝。
包黑子再剛直,這事他還是拎得清,皇帝的龍體,他哪敢打?于是變通一下,脫下仁宗龍袍,鞭打龍袍象征著打皇帝。可見對最高權力的代表,龍袍比傳國玉璽還要形象具體。
明朝武宗年間,大太監劉瑾權傾天下,飛揚跋扈。
另一個不甘于被其欺凌的太監張永,和大臣楊一清合謀,除掉了劉瑾。其中的要害是向武宗皇帝告發劉瑾有不臣之心,想謀反。征得皇帝允許,派人抄了劉瑾的府第,查抄出龍袍、玉璽,這便坐實了劉瑾的謀逆之心。一個宦官,家里藏著龍袍想干什么?還不是覬覦最高權力么?糊涂如武宗,看到這樣的證據,也就不能饒過劉公公了。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判以凌遲。
此時的索元禮直接告密說李佑私藏龍袍,一下朝中的官員都再次響起了竊竊私語的聲音,李治更是用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李佑。
“五哥...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李治第一次用嚴厲的聲音責問李佑,這個聲音就是武則天想要的,其實李佑根本就沒有私藏龍袍,這就是武則天的栽贓嫁禍。
如果李佑承認了,那就是造反,如果李佑不承認,那么武則天就可以派人前往敦化坊搜查,而搜查的時候,只要將自己準備來的龍袍放進敦化坊就可以了,這就更加的坐實了李佑造反的證據。
“本王沒有私藏龍袍...。”李佑看著李治回道。
“好...!”
李治沒有說話,一邊的武則天則是大聲的叫了一聲好,隨后就聽武則天道:“齊王不承認自己私藏龍袍,那你敢不敢讓本宮的人去敦化坊去搜。”
“你敢...想要進本王的敦化坊,本王看你是不想活了。”李佑一聲怒喝!
“哈哈...!”武則天笑了起來:“如果齊王沒有私藏龍袍,那你怕什么去搜,本宮看呀...齊王你真的是太讓陛下失望了。
陛下是真的將齊王你當成了親兄弟,你要的,只要陛下可以給,都會給你,但是你卻要造陛下的反,真的是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