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萬民與朕一同起身!”
說罷,柯崇云當先立起。
百官早知此事,見狀也同時起身。
觀禮的百姓面面相覷,但見前面的人相繼站起,便也跟著站起,但心中著實忐忑,不知新皇帝所言是真是假。
柯崇云見百姓陸續起身,接著又大聲道:“朕知大家心中有所疑慮,今日所言將以憲法頒行天下,絕不違背!”
隨著他的話音落下,便有士兵將轉身揭下了天地祭壇兩側告示欄上的紅布,露出后面以金色絲綢所寫的榜文。
有眼尖的讀書人看到榜文開頭四個大字:“中華憲章”
這便是經過百官修改之后的憲法。
與柯鎮惡所寫相比,做了極大的精簡。
首先去掉了序言,直接從第一章總綱開始。
柯鎮惡所寫的總綱有三十條,馮蘅精簡到二十條,文武百官討論之后只剩下了十條。
不過大體上已經把國家、官員、軍隊、百姓、民族、土地、財產、教育等方面闡述清楚,明確了士農工商百業平等的原則。
第二章百姓的權利和義務也從二十四條簡化到了十六條。
第三章國家機構倒的條目倒是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
與柯鎮惡所寫最大的區別便是,憲章將百姓大會從御史臺獨立出來,成為了皇帝列在皇帝之下的第二個權力機構,名字就叫做萬民議政大會,簡稱議會。
議會的議長恒定為皇帝,每天秋收之后,由皇帝召集天下百姓代表進京城參加議政大會,百姓代表稱為議員,每五年換屆選舉一次,在議長之下設置五到七人常務議員,平時代表議員行使議會職權。
議員和常務議員都不是官員,沒有品級,不拿朝廷俸祿,只是在參與大朝議期間領取津貼。常務議員因為要一直行使職權,所以任職期間享受皇室津貼。
這一政策得到了明教上下的一致支持。
因為明教的教規規定明教弟子不能當官,所以想要當官必須退教,而有了議會,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登入朝堂,參與決策了。
明教扎根貧苦百姓,有自己的教義,群眾基礎深厚,又有朝廷的淵源,必定能在議會中占有不小話語權。
同樣的,全真教在權貴士族階層當中也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也能聚集一大批議員。
當然議員的選舉自有其規則,不過另有法律規定,并未在憲法中體現。
其后行政院、軍機處、御史臺、大理寺四個機構并列,互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約束,相互制衡。
登基大典之后,柯崇云帥百官返回大慶殿。
柯崇云端坐龍椅之上,開口道:“諸君請入座!”
百官身后皆已安排了座椅,聞言落座。
這時,龍椅旁一錦衣大漢向前邁出一步,展開手中絹布卷軸,朗聲道:“萬民表率,皇帝詔曰:中華新立,百業待興,朕以憲法治天下,欲設議會集萬民之智慧同參國事,設行政院統天下政務,設大理寺掌司法刑律,設軍機處參贊國防軍務,設御史臺監察百官及天下民生。欽此!”
這錦衣大漢聲音洪亮,不似閹宦之流尖聲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