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曉曼剛剛離開,辦公室敲門的聲音再次響起。
“進來!”
陸鳴抬頭一看,是一位穿著職業正裝的女士,一頭偏分齊肩短發,高雅、知性而端莊,她叫姚筠,是天盛資本聘請的首席律師,也是法務部的一把手。
陸鳴旋即請她到了旁邊的休息沙發坐下,自己也從辦公桌里出來在她對位的位置坐下。
姚筠把帶在身上的一疊厚厚的文件資料放在了桌面上,“陸總,關于您交給我研究安氏集團的頂層設計的問題,已經研究透了。”
早在一個月前,陸鳴就已經把這個任務交給了姚筠,她和她的團隊仔細的研究了安氏集團37頁的公司章程。
“關于安氏集團,我就想從你這位首席律師的口中得到三個問題的肯定答復。”陸鳴背靠著沙發看向姚筠伸出一根手指道:
“第一,安氏集團的股權結構是同股不同權的,還是同股同權,即公司創始人是否擁有企業的一票否決權,是否擁有1票等于別人20票的表決權?”
姚筠與之對視,不假思索的流利對答道:“這是我研究得出安氏集團公司章程得出的第一個漏洞,即,公司創始人沒有為自己保留公司的控制權,根據《安氏集團公司章程》第十八條和第五十六條,安氏集團是同股同權,創始人沒有一票否決權,沒有保留創始人1票等于別人20票的權利。可以這么說,拱手將公司的控制權交付給了資本市場。”
陸鳴精神微振,旋即豎起了第二根指頭:“第二,安氏集團大部分董事是不是由股東而不是由公司創始人提名?創始人有沒有掌握董事會過半董事提名權資格?能不能中途更換任期未滿的董事?”
姚筠旋即答復道:“這正是安氏集團公司章程的第二大漏洞,可以說是最為致命的,公司創始人失去了對公司大部分董事的提名權,根據《安氏集團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條和第一百三十三條,安氏集團董事由股東提名,股東可以隨時更換董事,無論是否任期屆滿,安氏集團創始人無法掌握公司董事會,理論上喪失了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只不過目前是因為安氏集團創始人是該公司的象征和靈魂人物,實際上這個漏洞最為致命。”
“很好!”陸鳴旋即坐直了身子,端起杯子喝了口茶水繼續問道:“最后一個問題,安氏集團是否擁有‘毒丸計劃’,能不能防止惡意收購?”
所謂的“毒丸計劃”是美國著名的并購師馬丁·利普頓在1982年發明的,正式的名稱為“股權攤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家公司遭到惡意收購的時候,尤其是當收購方占有的股份達到10~20%的時候,公司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權而大規模低價增發新股。
目的就是稀釋收購方手中的股份占比,攤薄股權,同時也增大收購成本,讓收購方無法達到控股的目的。
這是一種反收購措施,2005年薪浪在面對盛達集團收購的時候,就是采用了“毒丸計劃”,最終盛達只能無奈的放棄強行并購薪浪。
姚筠搖了搖頭,然后肯定的回復道:“我仔細梳理了安氏集團的公司章程,安氏集團幾乎不可能啟用毒丸計劃,因為決定進行定增,方案需要臨時股東大會通過,持股超過20%的大股東反對就無法通過,而且定向增發不僅僅降低了每股收益EPS,同時凈資產收益率ROE也下降,中小投資者利益受損,這會驅動中小投資者也反對方案的通過,毒丸計劃理論可行,實際上幾乎不可能。”
說完不消片刻,姚筠補充道:“安氏集團的股權過于分散,安氏家族作為大股東持股不足15%,而以上三大漏洞是安氏集團成為板上肉泥的決定性因素。”
陸鳴立即拍板道:“很好,天盛資本接下來的頭等大事就是展開對安氏集團的并購。”
姚筠聽到他這么一說,并不感到意外,其實早在她接到陸鳴給她的資料并吩咐全面研究安氏集團的股權結構并發現這三個致命漏洞的時候,就已經猜測到這位年輕的老板有鯨吞安氏集團的意圖了。
安氏集團在資本的眼里無疑是股價被嚴重低估,現在的股價在14元左右,身上的油水又多,按照當下安氏集團在本市從的估值,如果按當前股價不變,僅僅只需要用340億左右的資金,就能成為這家年凈利潤280億營收3500多億總資產5500億的大集團的控股股東。
只要成為安氏集團的大股東,就能奪得公司董事會的控制權,繼而奪取這家企業的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