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在基礎工作做完之后,與其父母保持密切聯系。
寧東局立即安排成立了以寧州市局刑警大隊三中隊、獅子河派出所為班底的專案組。
寧州局刑警支隊安排重案大隊二中隊岳劍帶隊指導偵破工作。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故意殺人拋尸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5月18日,馮滄海父親馮青兵再次反映:“經過與我兒子往日朋友聯系,得知他極有可能被華冰玉等人帶至寧東,并向公安機關提供了多項證據。”
由此,獅子河派出所分析馮滄海有可能被綁架。
由于缺少相關證據支持,僅是有報案人陳述,并不能對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
岳劍指令道:“一方面通過市局技術支持,對華冰玉、華席山、葛新根進行偵控。”
“另一方面,5月20日上官爭帶隊去寧東調查。”
上官爭最終查實,匯報:“在4月30日華冰玉、華席山、葛新根三人確實到過寧東,但并未與馮滄海聯系。”
至此排除了華冰玉等人的嫌疑。
案件頓時陷入僵局,專案組仍然不放棄。
岳劍對猛虎小隊鼓氣道:“繼續按照規定動作圍繞受害人的通話等情況梳理關系人及最后的軌跡。
很快發現了一個最后與馮滄海的通話的可疑號碼,并落實了機主身份為金元武。
通過分析確定金元武有重大作案嫌疑。
岳劍向曹松匯報道:“經研判發現,近期金元武有多次伙同他人盜竊的犯罪行為。”
“以涉嫌盜竊對金元武等人實施抓捕,并以此采取強制措施,為偵破馮滄海失蹤案贏得時間!”
岳劍合理分工,組成了抓捕、審查、取證三個小組,于5月25日在寧東區白沙路金元武暫住地將其抓獲。
“叮!宿主啟用超級審訊術!”
岳劍指揮猛虎戰隊在保證其休息、飲食的前提下,進行不停頓、追擊式的訊問,攻破其心理防線。
“將你殺人原因和經過講清楚!”
“我于4月30日傍晚在寧東區黃松鎮大橋村黃寧大橋西側路邊,因債務糾紛使用匕首劃傷馮滄海頸部,將其殺害并拋尸寧河!”
“你還干過什么違法犯罪的事?”
“我還伙同胡雄龍盜竊摩托車六輛、電動三輪車一輛!”
“拋尸地點在哪?”
“具體方位不記得了。”
金元武到案后,雖然對其殺害馮滄海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具體的拋尸地點卻一直有所隱晦。
猛虎戰隊不顧幾日來的辛苦,連夜走訪案發現場周邊的群眾。
終于在5月26日下午,大橋村幾名知情村民向平農和上官爭反映一個情況。
“4月下旬有兩個騎摩托車的人到過我村子黃寧大橋西的寧河邊,并在路上發現了血跡。”
“旁邊的小樹林中有拖痕和血跡!”
目擊證人被帶到現場,向岳劍等刑警指出了疑似拋尸地點。
岳劍命令道:“立即開展打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