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這一情況后,專案組迅速趕往龍潭公園。
龍潭公園在區城區中心部位,是集休閑和鍛煉為一體的公共開放區域,公園內地形較為復雜。
并且嫌疑人反偵察能力較強,使排查的難度加大。
岳劍下令道:“以龍潭公園為中心,找人!”
平農等偵查員先后三次對龍潭公園內實地進行勘察,繪制地形圖。
標注每一個重點位置,沿著嫌疑人消失的路線一次一次的進行偵查實驗。
平農等偵查員分析:“嫌疑人應該是熟知地形,換裝后,離開了公園。”
然而茫茫人海猶如大海撈針,案件偵破工作陷入了僵局......
與此同時,岳劍分析:“嫌疑人作案目標這么明確,在作案前一定有踩點和尾隨受害人的行為!”
根據這一判斷,案件有了新的發現。
“案發前一周,嫌疑人同樣頭戴迷彩帽,身穿長袖迷彩服,迷彩褲,戴口罩、手套,出現在27日的案發地。”
“但是因為當天受害人是結伴回家,當日嫌疑人沒有得手。”
……
烈日驕陽,衣背被汗水一遍遍濕透,但民警們卻是熱情高漲,作為人民警察,大家都有著共同的信念:此案不破,決不收兵!
他們不辭辛勞,連續作戰,歷時四天,前后共排除可疑人員近200余人。
而在這200余人中,只有一人沒有排除嫌疑。
這個人沒有進入龍潭公園的跡象,但是卻在嫌疑人消失后20分鐘,出現在了公園的山路上。
“白色上衣、黑色褲子,灰色鞋子,手里提著一個大號紙袋,個子不高,中等身材,有點禿頂。”
專案組民警把目光全都鎖定在了這個從年紀和身材上看都很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上。
“他手中提的紙袋可能裝著的就是作案時的衣物。”
“可是這個人走路的樣子和嫌疑人不符合,嫌疑人走路左腳有點跛,而這個人走路是正常的。”
觀察細致的偵查員肖光明提出了疑問。
遺憾的是,因為條件限制,一時之間無法確認該男子的身份。
岳劍沒有氣餒,決心轉換思路。
嫌疑人離開龍潭公園,要不是步行,要不是坐車,從步行方面沒有發現,那么嫌疑人是不是坐車離開的呢?
于是,岳劍指揮偵查員開始進一步排查。
終于在11月10日中午,發現有一臺出租車在10月27日5時許出現在搜索范圍內。
5點鐘天還沒有亮,龍潭公園后的登高北路是新修的公路,兩邊還是荒山,應該沒什么人,此時坐出租車走……
平農匯報道:“岳隊,嫌疑人坐這個出租車走的可能性很大。”
“進一步追蹤!”
于是迅速開展工作,通過細致調查,發現該車在當日5時35分在寧南濱江路上有過一次停留,司機說可能是在那里上下客!
平農帶領偵查員立即在停留點附近開展工作。
果然發現了一個手提紙袋的白衣男子進入了一家賓館。
“該人和之前發現的可疑人員體貌特征一致,這個人叫戴江,男,45歲,濱江人。”
至此,案件取得重大進展,嫌疑人被確定。
確定戴江為重大嫌疑人之后,岳劍指揮偵查員便開展一系列的工作,發現戴江當前正在寧南區某地活動。
經工作,岳劍帶領上官爭等偵查員在市區一個出租屋內將嫌疑人戴江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