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夜色朦朧
夜色朦朧,華燈初上。
吳明珠身心徹底放松下來。
任務完成的很出色也很愜意。
重慶方面對此番上海"文刺"行動表示嘉許。
吳明珠因此晉升為少校軍銜。
今天吳明珠穿著一件緊身立領紫色旗袍,
更將她雪白的脖子襯得雪白如玉,
紫色旗袍包裹著修長圓潤的**和凸凹有致的身材,
修長勻稱的雙腿沒有穿絲襪,更加顯得豐腴性感
說起絲襪,讓吳大雄不禁想起后世在刊物上看到的一則民國趣聞。
當時大凡新款式的衣服必從上海風靡至南京、北平、天津等城市。
然后處在內陸的軍閥太太也許半年后才能穿著它走上街頭,
而那時上海的潮流又有了改變。
張愛玲的《更衣記》中就曾寫道: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寶一般,沒有年紀的,隨時可以變賣,
然而在民國的當鋪里不復受歡迎了,因為過了時就一文不值。"
三十年代的摩登女性不管穿旗袍還是西式裙子,
一定要穿上玻璃絲襪和高跟鞋。當時,一雙絲襪就要20塊銀圓,
國民黨南京市市長劉紀文的夫人所穿的絲襪價值高達25塊銀圓,
轟動一時。到了夏天,她們索性將絲襪褪去,露出雙腿、玉足。
這一風潮雖源于上海,
不過當時的國民黨上海市公安局曾通令嚴禁,
認為不穿襪子,屬驚奇炫異,有傷民風。
但是,**機構畢竟擋不住時代的潮流。此后,
夏天不穿絲襪的女子越來越多。
一九三三年,天津地區將不穿絲襪者推為"最摩登"的人。
夏日天氣炎熱,女子露出雙腿玉足走在街上,
縱使從警察面前走過,他們也是視而不見。
吳明珠白嫩的大腿光裸著,一雙粉紅色的軟皮鞋,小巧玲瓏。
長長的頭發挽了一個簡單的發髻,
秀眉輕掃,粉臉淡施薄粉,
給人一種端莊、高貴、典雅、雍容、清高、自尊、嫻靜、溫柔的感覺。在吳大雄熱情的注視下,
吳明珠嬌嗔著。一顆芳心逐漸地亂起來,
心跳的聲音似乎連屋檐下的飛鳥都能聽見,
而且被吳大雄的目光所掠之處,
那里的肌膚好象也吸收到那目光釋放的能量,
變得燥熱無比,渾身更加柔軟,
恨不能立即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吳明珠今天是特別特別特別的高興。
能不高興嗎?躺在愛你的人懷里。
愛與被愛都是一個女人最幸福的時刻。
不是么?
纏綿如斯,恩愛如斯。夫復何求?
"老吳,你太厲害了,iloveyou!你都好象不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呢!"
云收雨散。
吳明珠俯在吳大雄的背上說。
"哪能呢!呵呵,就是比聰明人再聰明那么一丟丟、一丟丟。"
吳大雄多少有點心虛的說道。
"過兩日,我就回去了。你得想我,老吳聽著沒。"
"當然,必須的,一天早晚兩個噴嚏不能斷啊!哈哈哈……"
"你,怎么保證?說。"
"浪奔,浪流,萬里滔滔江水永不休,讓大上海作證,
黃浦江作證,黃浦江不斷流,我對我家明珠的思念就永恒。"
吳大雄溫柔地撫摸著吳明珠背脊上光滑細嫩的肌膚,一臉深情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