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溪:“余小溪。”
余小溪第一次有自己的粉絲,也第一次和粉絲見面,有些小緊張。
余小溪端著咖啡,不敢正視沈銘,“沒……沒有濾鏡,我也長得不好看,風哥不要介意。”
沈銘:“人最重要的是靈魂,你的靈魂已經表現得非常完美了嗎?”
“表現靈魂?”余小溪有些發懵,搖搖頭。
沈銘笑著說道:“歌聲,只有歌聲才是來自于靈魂的傾訴,小魚你唱歌那么好聽,已經說明了一切,你的靈魂很美。”
余小溪的臉一下就變得通紅,心里更是撲通撲通地跳著。
“風哥,你就別夸我了。”
在沈銘氣氛的活躍下,兩人的話題變得熱絡起來,余小溪談到了自己在橫店的經歷,又談到了自己的演員夢等等。
面對著自己的粉絲,在自己絕境時支持自己的人,余小溪顯得單純而又可愛,基本上把自己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了,就差告訴沈銘自己的大姨媽是幾號了。
沈銘則實話實說自己的廠子被一把火個燒了,血本無歸,好不容易才還清了貸款。
果然,帥氣的男孩子裝可憐,最容易引起女孩子的同情。
“那你現在怎么辦?”余小溪一下就緊張了,完全把沈銘的危機當做是自己的危機。
沈銘慘白地笑了一聲,說道:“砸鍋賣鐵,想盡一切辦法,還好把錢還清了,從頭開始吧。”
余小溪急了:“那你還給我打賞那么多,不行,我得把打賞的錢還給你!”
沈銘:(?ω?)這是什么神仙女孩!
女主播不是巴不得別人打賞得越多越好嗎?
這個姑娘還主動退錢?
沈銘說道:“放心吧,打賞的錢我還是有。”
沈銘順勢拿出了一份合同說道:“我剛剛重新創業,你愿意當我的合伙人嗎?”
“合伙人?”余小溪有些那么納悶兒。
沈銘:“就是一起創業什么的,當然不要你花錢,就是讓你幫下我,我開了一家小型娛樂公司,我希望你能夠加盟我,做的我的藝人。
在創業的起步階段,我給你開工資,你工作時間隨意。以后我們火了,我們在按照股份比例分成。”
余小溪樂了:“開什么玩笑,就我這個樣子,能火?”
余小溪看著合同。
合同對余小溪很有利,公司負責對余小溪的推廣和包裝,而余小溪就算什么都不用做,公司每個月都會給她5000塊錢的工資,未來如果公司有盈利,工資會根據盈利的情況增加。
同時,綠洲娛樂公司擁有余小溪在演唱、廣告、電影拍攝等權力。
所有的利潤,綠意公司都會和余小溪五五開。
例如,余小溪要是接拍一個電視劇,綠洲公司擁有是否接拍的決定權。
如果決定接拍了,余小溪和綠洲公司按照片酬的五五分成。
唯一讓余小溪疑慮的就是合同的周期為二十年。
當然五年后余小溪可以選擇解約,但是解約之后余小溪不能夠和任何其他娛樂公司或者個人簽訂相關的經紀合同。
可以說,這個合同完全是給余小溪送錢。
余小溪愣了,她看著沈銘,這人是善財童子嗎?
這個條件可比余小溪簽的任何群演合同要好N倍!甚至比網絡直播工會的福利都要好。
沈銘可不是什么善財童子,他賭余小溪未來換了面容之后必火!
先把人簽下來再說,今后就是自己的長期飯票啊!
只要余小溪和自己做了交易,那么余小溪今后所有的收入都有沈銘的一半。
也就是說,沈銘只花了2500元就簽了潛力之星1
他不是善財童子,他是奸商!
沈銘故作鎮定問道:“是……條件讓你不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