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黃漢華從遠東離職歸國后,目前在稅務總署任司長,并且接手了引人矚目的全國第三次稅制改革工作,目前已經拿出了初步草案。只要這次會議上大家討論后覺得沒什么問題的話,在下一個財年就會開始擇地試行,待平穩過度后即在全國大范圍鋪開。
王炎在澳洲那個爛地方打拼多年,所見的除了袋鼠就是土著了,一個個呆頭呆腦的,連帶著自己腦筋也有些轉不過彎來。因此,他今天特地將黃漢華這個“第三次稅改”的重要參與者喊過來,就是為了再聽一聽起草者本人的意見,看看自己有沒有理解錯誤的地方,免得到時候鬧笑話,也是用心良苦了。
“就從這次新增的三個稅種說起吧。”王炎讓秘書給黃漢華及其兩名隨員上了茶,便大手一揮,說道:“俺老王打打殺殺慣了,也不是太明白里面的彎彎繞,你給我簡單點來,別整得太復雜。”
黃漢華一聽額頭就滲出了些汗意,只見他示意了一下,右手邊一位戴著眼鏡的中年人從包里拿出了一疊文件,找出了有關煙酒稅、遺產稅、統稅的那部分,清了清嗓子,準備開說了——對了,此君是黃漢華在遠東任職時的心腹之一,廣東惠州府人士,參與了海珠島商站及臺灣銀行的很多業務。
這會只聽他用還算沉穩的語調說道:“吾國在三代以前,酒禁甚嚴,自漢武帝時,始有酒榷。宋元以后,酒課逐增,漸為國家重要收入,然當時尚無煙草之稅也。明朝海市漸盛,煙草由呂宋傳入中國,流行頗廣,迨至明季,種者漸多,尚未課稅。”
聽這位才說了幾句,王炎便睜著一副牛眼看了過去,有些花白的胡須也翹了起來,不過隨即又釋然了。這廝大概是跟隨小黃從廣州回來的,怪不得說話一股老學究氣息呢,合著本就是在明國出生長大的啊。
“此次西歐貿易風潮,適逢國內基建盛行,庫款支絀,故特設煙酒專稅,將其從消費稅中分離出來,重點征收,以資挹注。吾國煙酒稅收入共分兩類,即煙酒稅、煙酒牌照稅,其中后者類似營業稅性質。”眼鏡中年繼續娓娓道來:“吾國酒水,古來征收標準就極不一致,有按容器為標準者,如簍、缸;有以貨量為標準者,如酒之斤兩是也;有按商鋪為標準者,如酒坊之鋪面等等。至于煙,遍觀西歐各國,基本是按捆或箱來征收,吾國則是按煙絲標準袋來計征。此外,古今中外諸國,尚有按煙酒之等次貴賤,而以貨色標準者;按商鋪結算之數目,而以進貨售款之多寡為標準者,隨地立法,漫無條理,稅法繁雜,有礙商民之營業實多。”
“據稅務總署1677年召集各縣官員、貿易企業管理層及財政部專家開會集議,舉煙酒為專稅,從消費稅分離,另訂稅率;1678年中,稅務總署煙酒稅整理委員會成立,商討《煙酒稅稽征章程》,擬在昌順、順化、交河、東方、鎮海、平安、羅恰、青島等十五縣試征;1679年初,《煙酒稅稽征章程》正式完稿,規定煙絲每凈重市秤百斤,征收四元一角五分;酒之定額稅率,按各縣所有之主要酒類,就其價值,為之區別等級,定其每市秤百斤所應征之定額稅。至于酒稅稅率規定是否適當,推行之后,宜參酌實際之產銷情形而時修訂之。”中年男人繼續說道:“只此一項,全國財政歲入可平添六十萬元,作用巨大。”
“六十萬這個數字是你們估算來的嗎?準確嗎?”王炎突然插言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