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流量,都沖我來!
這樣的新媒體環境,實在是太糟糕了!
“柳姐,這公司不管管嗎?”布丁有些焦急的看向了柳云晴。
“放心,公關方案已經在準備了,清者自清,公司從來沒為未央找過任何代筆,有大量的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安慰了一下布丁后,柳云晴猶豫了一下,看向了葉未央,稍微有些尷尬的說道:“那個..未央,我不是懷疑你哦,我就是想確認一下,至今為止你發布的歌曲,應該都是自己寫的吧?”
“沒有別人幫你代筆吧?”
一直都很淡定的坐在休息室角落的葉未央有些好笑的說道:“當然是我自己寫的,我在版權網都注冊過版權,并且全都可以查詢的。”
“創作的底稿我也都有,有些是在電腦上,有些有實物的底稿,都可以證明這些歌是我自己寫的。”
只要這個世界上只有他一個穿越者,那這些歌就是他寫的,毫無任何其他可能!
而且就算有第二個穿越者,只要他腦子沒被炮打壞,應該也不至于跳出來指證葉未央,悶聲發大財才是硬道理,為了一點文抄就暴露自己?
誰稀罕啊?
而且這種離譜的事情,說出來也得有人相信啊。
比起去錘葉未央是個穿越眾,那還不如相信這些歌是他自己寫的呢...
所以葉未央此時是非常淡定的,哪怕全網都掀起了對他的質疑。
但是那又如何?
有證據不?
有人能拿出比他還早的原稿嗎?
有人比他更早在版權網注冊了這些歌曲的版權嗎?
有任何人在這些歌曲發布之前,從哪個渠道聽到過這些歌嗎?
最最重要的一點,現在的網友,其實都是被輿論裹挾了,根本來不及細細思考的。
等一段時間后,大部分擁有正常理智的人,都能回過味來的。
如果真的有人能夠寫出《年少有為》《單車》《山丘》這樣牛逼的歌曲,那他們憑什么給葉未央這個新人做代筆啊?
就算如傳言所說,彩虹計劃為了買下這些歌花了很多代價,付出了很多金錢。
但是彩虹計劃給的再多,能有他們自己發布歌曲賺的多?
換個思路,就算他們真的要賣這些歌,甘心做幕后吧。
但是全華夏就彩虹計劃一家音樂公司?
其他音樂公司都是瞎子?
他們不能待價而沽?
一首精品好歌,能夠淪落到連署名權都賣掉?
華語歌壇,著名的詞曲創作人還少了?
他們賣歌的時候賣過署名權嗎?
那憑什么就有人甘心連署名權都一起賣給葉未央呢?
稍微用腦袋想一想,都能想明白,這個謠言爆料完全是博人眼球的,邏輯上根本站不住腳!
只不過現在爆出了這個所謂的內幕,讓葉未央“人設崩塌”,是各路吃瓜網友們喜聞樂見的事情而已,甚至他們還樂在其中,添一把火呢。
至于真假,誰在乎啊?
你娛樂圈的人,和我的生活有關系嗎?
娛樂圈,娛樂圈,要的就是娛樂罷了。
能看到一個創作才子在自己眼前“崩塌”,成為大家茶余飯后的嘲笑談資,就足夠了。
有誰會在乎,背后有沒有人故意在抹黑,這些傳言是否有含金量,八卦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重要嗎?
對于吃瓜網友,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來說。
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