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合約到期,不打烊樂隊另尋下家,以后可能永遠都不會再與彩虹計劃有任何關系了。
說實話,兩種選擇,對李雅婷來說都不太能接受。
她皺著眉頭不停的進行頭腦風暴。
葉未央嘴角含笑,和成員們打了個稍安勿躁的眼神后,也慢悠悠的喝著咖啡,靜待著李雅婷抉擇,也不催她。
這場談判的主動權再次被葉未央抓到了手里。
接下來的幾分鐘,是布丁和楊霄他們感覺過的最漫長的幾分鐘。
一大一小兩只狐貍全都沉默的思索著,只有他們四個小可愛左看看,右看看,想說些什么,但是又不敢說,都快憋壞了。
“這樣吧!”
最終還是李雅婷率先打破了沉默。
她沉吟了一聲后,退一步道:“彩虹計劃可以放棄不打烊樂隊的全球唱片約,只簽下不打烊樂隊的亞洲唱片約,但是必須要簽下你們的全球經紀約。”
經紀約和唱片約是可以分開的。
不只是這兩個可以分開,還有演藝合同,也可以分開。
所以圈內經常出現一種情況,一個影視歌多棲的藝人,可能演員合同簽的是一家經紀人公司,唱片約卻簽在另一家音樂公司。
這就是一種權宜之計,畢竟并不是每一個娛樂公司都能同時經營音樂和演員方面的事物。
就像是彩虹計劃,就是一家專門做演唱會表演、唱片制作、歌手經紀的公司,沒有任何演員方面的渠道。
所以他們旗下的藝人如果只是將唱片約簽在了公司,那也可以將演員約簽給其他演員公司。
李雅婷現在就希望將不打烊樂隊的全球經紀約抓住,但是將唱片約分出去。
這樣做的話,不打烊樂隊在亞洲以外的地方發行專輯,就可以找其他的公司合作,讓其他公司負責不打烊樂隊的英語專輯的制作與發行工作。
唱片發行要做很多事情。
需要決定宣傳的節奏,是否有新聞熱點,搭配新歌與新劇,并釋出MV,進行任何與專輯有關系的宣傳。
而藝人經紀合約則打點所有跟藝人相關的東西,除了代言、通告,上什么節目,小的從化妝,穿著,到日常生活中的交通與吃喝,到接下來的職業規劃,經紀人透過自己的關系,或者是談判能力,為藝人爭取曝光,收入,以及累積穩定的粉絲。
這塊藝人經紀,與唱片公司的業務也有可能重合,尤其是在巡演這塊。
原本,不打烊樂隊和彩虹計劃簽的是全約,彩虹計劃作為國內頂尖的音樂集團,也是從藝人經紀到唱片發行再到演唱會執行都能做的。
所以一直以來,不打烊樂隊的這些工作都是彩虹計劃一手包辦。
但是為了讓葉未央滿意,李雅婷選擇放棄亞洲之外的唱片約,可以讓不打烊樂隊將歐美唱片約簽給滾石、華納這些公司,讓他們來負責英語專輯的制作、宣傳、發行。
當然,專輯的利潤也就和彩虹計劃沒有任何關系了。
但是彩虹計劃必須要抓住不打烊樂隊的全球經紀約,這樣他們在歐美市場的活動,通告等工作,彩虹計劃就能夠參與和負責。
葉未央看得出來,這是李雅婷最后的讓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