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任氏才爽朗地一笑,并向高岳伸出手來,意思是往他索要枚蒸胡。
高岳遞過去,任氏吃了兩口,待到餡子時,皺著眉梢說:“好淡。”
咦,姨娘啊,我是覺得清淡正合口味,莫非你們崔家的人,包括阿霓在內,個個都是鹽巴虎嗎?
這時侍奉在旁的新廚師安老胡兒便解釋說:“夫人啊,最近全長安城的人都在淡食——鹽貴啦......”
高岳聽到這話,本能地嗅到了事態變化的氣息。
鹽,和米糧一樣,是天下百姓生存的根本所在,它價錢的起伏,往往代表著時局的巨變。
皇帝李適對數個方向用兵,加上原本下詔實行的三倍“食出界糧”政策,軍費膨脹速度驚人,雖然因推行兩稅法而使得國庫收入增多,可也禁不住如此消耗。
于是楊炎死后,判度支的趙贊、杜佑,還有太常博士韋都賓,集賢院學士陳京、裴延齡聯合上書給宰相盧杞,稱國庫只剩數月軍費,請求在征“常平錢”外,再征“榷鹽錢”和“僦柜納質錢”、“粟麥糶市錢”。
這時皇帝正巴著河朔、山南東道和淄青方面全面勝利開花的消息呢,盧杞可不敢對他說“不好意思陛下,錢快花完了”,便答應這幾位的奏請,下令京兆府和東南各地轉運使負責此事。
其中京兆府去取“僦柜納質錢”、“粟麥糶市錢”,而東南的轉運使、刺史們則負責加“榷鹽錢”。
前者就和強盜差不多——所謂的僦柜就是柜坊和質鋪,民間可以往里面存錢(但要叫僦柜錢,也即是租金,和現在拿利息完全相反),也可以把物什送去典當,待到贖出時,除去要交還母錢外,還要交子錢給質鋪。所以長安城各處的柜坊,實則等于儲錢生息所在;至于粟麥更好理解,長安民眾為備荒年,會在各家都挖出地窖來儲備糧食——而今京兆府派人去,直接將商人的柜坊,居民的地窖全部用度支司名義封起來,而后統計后統統“借走”四分之一,號曰“借商”、“借米”。
至于加榷鹽錢,原本劉晏在執掌鹽政時,設置巡院、鹽場控制東南各地的食鹽生產,而后于榷場出售給鹽商,每斗鹽賣一百一十文,一百文是政府的鹽利,十文是產鹽的“鹽本錢”;對鹽商來說,他從榷場買一斗鹽,收購成本就是一百一十文錢,再加上他的銷售成本,所以每斗鹽賣三百文上下,如此可得利潤一百文。
可如今朝廷亟需軍費,便開始加榷價,李適給趙贊、杜佑及陳少游、韓滉等人下的指示是,每斗鹽的榷價往上加一百文,以充軍費!
如此到了鹽商那里,每斗鹽可就不能像以前那樣只賣三百文了,而是加到六百文、九百文,甚至許多大鹽商開始囤積居奇,哄抬鹽價,以前三斗糧食可以換一斗鹽,現在于有的地區一石乃至更多都換不到一斗鹽,百姓苦不堪言。
這一切都是先前楊炎更改劉晏鹽政所導致的惡劣后果:各地巡院被廢,朝廷失去了對鹽場和鹽商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