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衛處:是皇帝和皇宮的警衛部隊。,曾改稱“領侍衛府””
清初挑選鑲黃、正黃、正白上三旗才藝出眾之子弟為侍衛。“用備隨侍宿衛,亦得選預環列”。“凡輪值殿庭,以領侍衛內大臣等總統之。其侍衛等更番輪值,凡六班、分兩翼。宿衛乾清門、右內門、神武門、寧壽門為內班。宿衛太和門為外班。行幸駐蹕宿衛亦如之”。
順治初年定,領侍衛內大臣6人,即上三旗每旗2人。內大臣6人,散秩大臣無定員。侍衛的人數規定為上三旗每旗20人,共60人為一等侍衛;每旗50人,共150人為二等侍衛;每旗90人,共270人為三等侍衛;每旗30人,共90人為藍翎侍衛。上三旗總共出侍衛570人。
此外,還設有宗室侍衛。在侍衛之上又設侍衛班領12人、署班領24人、侍衛什長60人、宗室侍衛什長9人,均由上三旗等額出任。
“主要職責為:管理皇帝侍衛、親軍,負責保衛皇帝及其近親,守衛皇宮,引導官員覲見,稽查皇宮出入,皇帝出巡隨扈保駕,駐扎行宮守衛、戒備、補放王府屬官等。”
侍衛處由管理人員與侍衛兩部分組成。
管理人員為:
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散秩大臣。
領侍衛內大臣:
級別:正一品,武職中品級最高。
共六人,上三旗中每旗選二人擔任。
其職責是挑選侍衛、親軍,訓練弓馬騎射等技藝,侍衛的考核升降,日常的宿衛值班,朝會、御門聽焉得地列侍,皇帝出巡時隨扈守衛等等。
清代順治時期正式設立,乾隆時期達到了高峰,自嘉道以降,特別是軍興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地位逐漸被邊緣化。
領侍衛內大臣作為皇帝侍從中的最高武官,因為職責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選,也必須是皇帝的親信人員。
內大臣:
級別:從一品。
總共六人,亦上三旗每旗選二人擔任。
職責:協助領侍衛內大臣掌管統率侍衛親軍,衛護皇帝等。
《清史稿》記載,內大臣,初制正一品,后改從一品。各六人。鑲黃、正黃、正白旗各二人。
散秩大臣:
級別:從二品。
職責:協助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無定員。
侍衛:
清初選上三旗子弟570人為侍衛,以勛戚大臣統率。后又增設其他職務,總計有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一等侍衛、二等侍衛、三等侍衛、藍翎侍衛等,掌宿衛扈從,更番輪直。又有粘竿處、上駟院、養鷹狗處、善撲營、武備院等處侍衛,皆統于上三旗。康熙二十九年(1690),擢武進士之擅于騎身者為侍衛,附于上三旗。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衛。雍正五年(1727)定制,武進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名、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二等侍衛,三甲選藍翎等衛。七年(1729),以宗室侍衛并入上三旗。
大內侍衛按照品級分為:一等侍衛、二等侍衛、三等侍衛、藍翎侍衛,四個等級。
一等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