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文舉人又是怎樣的呢?”
有人好奇的問道。
曹七七瞟了瞟眼神:
“這話題嚴重奔偏了好吧”
“那守陵人有人中舉嗎?”
忽然有人問道。
“這個據說沒有”
“那他們靠什么為生呢?”
“清代的守陵人由清朝供養”
曹七七打了個哈欠,心中吐槽道:
怎么還沒結束呢,好無聊啊....
“清廷規定:守陵人員的生活費用按品級高低按月發放俸餉和生活用品。”
以乾隆三年為例,每月管員俸餉乾銀二萬八千余兩,每月米石四千余石。管員家屬如茶飯婦人給紗一匹,高麗布二匹,子女上學的費用除從永濟庫支付外,每月另給生活補助費。如遇特殊情況,茶飯上人給吉事銀十兩,兇事銀八兩,遇有喪事,借給管員當時所任品級四個月的俸銀。
除此之外對陵寢太監婦人每年也會例行賞賜,
比如總管內務府則例記載:每年冬季“賞給肖領太監每名管用衣素仿絲各一匹,毛青布各四匹,棉花三斤;茶膳房婦人頭目每名硬紗一匹高麗布一匹”,
那時守陵人以陵區的各項事務為業,工作比較清閑,生活條件比較優越,在征治上享有特殊的地位。
東西陵管員除照品級供給俸祿人役照額分給口糧之外,還各分給一定的管地。也于附近州縣照數找給隨差地畝。
如各陵添設防御,每員給地三十畝。添設驍騎校,每員給地二十四畝。新設贊禮郎添地三十畝。新設牛羊吏、擠奶吏各添地六畝。
建立這種制度的原因是以資養贍,解決守陵管兵生活拮據的困難。對各陵寢總管衙門新設管兵,需增添倖餉。“咸豐十年奏準,守護東陵,添設養育兵八十八名,守護西陵,添設養育兵五十六名,每名月給餉銀一兩五錢,遇潤加增,按八成實銀支給,在直隸省藩庫按季隨餉撥給,年終題報覈銷。”
關于陵寢事務的賞賜有以下幾類:
恭謁陵寢,蠲免沿途州縣錢糧;駐蹕之處,賠補青苗,賞賜銀兩;
對辦理陵寢事務的王公大臣、管兵匠役辦事妥協、敬謹將事的,或加俸賜物,或加級封爵,或由吏部察議從優議敘;
一些管員俸銀入不敷出,不能贍養兵丁家著,清政府對他們也會有相應的增補。
“嘉慶四年奏準。向來陵寢管員,止于單俸,不能養贍家口。應將銀庫、郎中、員外郎、司庫等四員,歲之養廉銀一萬八千五百兩內除幫貼盛京五部侍郎及理藩院軍機處養廉銀兩千九百一十六兩九錢四分四厘外實共支養廉銀一萬五千五百八十三兩零,應再減一半銀七千七百九十ー兩五錢零,即作為陵寢司員雙俸,計贊禮郎,讀祝管,內務府正管領,副管領等一百八十九元,應加雙俸銀九千二百三十八兩二錢一分八厘以裁減銀庫司員養廉全數抵給外,尚不敷銀一千四百四十六兩六錢九分,再將戶部寶泉局滿漢監督二員每年應得銅披飯銀六千六十六兩二錢八分,酌減一半抵補不敷夾俸銀兩,尚余賸銀一千五百八十六兩四錢五分,遇有應行添用之處,再行覈辦。”
“又奏準,供奉東陵西陵各衙門文職管員按品加支雙俸,惟贊禮郎,讀祝管有兼防衛者仍照支防衛俸銀米石,文武各管俸銀按季赴戶部支領俸米由薊州,易州截留漕米內支給。”
“當然,守陵若是干不好也是會受到嚴厲懲罰的,輕則挨揍,重則狗帶”
曹七七話鋒一轉:
“關于陵寢事務的懲罰有以下幾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