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凡俗神童李修元或是得道高僧道濟的一些富有傳奇色彩的片斷故事在民間耳聞口傳,后來通過說書人的話本說唱,內容逐漸豐富。直至明末清初,出現了一部描寫濟公傳奇事跡的《濟公傳》。
據清末文人蔣瑞藻先生在《小說考證》中說:實則南宋初無濟公是人,乃因六朝宋寶志而偽傳者也。”
“這么邪乎?”
“真的假的,老妹兒,我讀書少,你可別騙我”
曹七七呵呵一笑:
“史書這么記載的”
“《梁京寺記》記載梁武帝天監十三年,梁武帝用二十萬錢為圓寂的寶志禪師修筑定林寺前岡獨龍阜。永定公主用湯沐之資,在其上造五級浮屠。”
“浮屠?”
“浮屠,即佛也。”
曹七七嘆了口氣:“中國佛教徒多將浮屠視為佛塔。造浮屠佛塔被視為建功德的事。”
“湯沐之資是啥?”
人們對這個名詞有些蒙。
“難道是年齡?”
曹七七一頭黑線:
“神特么年齡,暴露了吧,你們之前就是劃水了”
曹七七氣呼呼道:
“湯沐之資,湯沐源于:湯沐邑”
“湯沐邑”這個詞語源于周代的制度,是指諸侯朝見天子,天子賜以王畿以內的、供住宿和齋戒沐浴的封邑。后指國君、皇后、公主等受封者收取賦稅的私邑。而貴族受封的湯沐邑,則是一種食邑制度。
《史記·平準書》:“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焉。”
唐·楊炯《瀘州都督王湛神道碑》:“母常山公主,河東有湯沐邑,因家焉。”清·龔自珍《答人問關內侯書》:“其人揖讓乎漢天子之朝,其湯沐邑之入,稍稍厚乎漢相公卿。”亦省作“湯邑”。
秦漢以前,卿、大夫在食邑內享有統治權利并對諸侯承擔義務。
秦漢推行郡縣制,承受封者在其封邑內漸無統治權利,食祿已改為以征斂封邑內民戶賦稅。食邑隨爵位黜升而損益,可以世襲。
從官員等第上說,如果一個縣成為湯沐邑,官員的級別可能會有變化,舉例來說:東漢桓帝時以汝南郡陽安封給女兒為湯沐邑,于是該邑長稱令,公主死后,陽安令復降為陽安長。令的級別略高于長,見《后漢書·孝桓帝紀》。
所以,湯沐之姿,意為從自己的賦稅等收益之中拿出的錢,也可以說理解是自己家的私房錢。
“原來是這個意思”
眾人恍然大悟。
“這古人就喜歡整這些文縐縐的名堂,搞得老夫這個博士還以為自己是個文盲”
“術業有專攻,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