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鎧甲:
唐代胄甲,用于實戰的,主要是鐵甲。
除鐵甲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和皮甲。
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制成的鎧甲,它結構比較輕巧,外形美觀,但沒有防御能力,故不能用于實戰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據《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后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制造材料命名。可魚鱗甲、羅圈甲、山文甲,這些甲都屬于一種范疇,它們不是全身甲。宋明兩朝多裝備此甲,甚至影響了民畫藝術,民畫中的武士都披此甲。
五代十國鎧甲:
五代時期在服飾方面基本沿襲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歷史舞臺,鎧甲重又全用甲片編制,形制上變成兩件套裝。
披膊與護肩聯成一件;胸背甲與護腿連成另一件,以兩根肩帶前后系接,套于披膊護肩之上。另外五代繼續使用皮甲,用大塊皮革制成,并佩兜鍪及護項。
宋代鎧甲:
以重量而言,中國宋代的鎧甲是中國歷史上最重的鎧甲之一。
根據《武經總要》記載,北宋的步人甲由鐵質甲葉用皮條或甲釘連綴而成,屬于典型的札甲。
在12世紀,歐洲鎖子甲的重量不過10公斤到15公斤,15世紀時的哥特式全身甲也只有20公斤。雖然17世紀最重的盔甲達到了42公斤,但普通的重型四分之三甲也只是在20--30公斤的范圍內。其防護范圍包括全身。
宋紹興四年(1134)年的規定:步人甲由1825枚甲葉組成,總重量達29KG,同時可通過增加甲葉數量來提高防護力,但是重量會進一步上升。為此,皇帝親自賜命,規定步兵鎧甲以29.8KG為限。
(注:1千克=2斤,1千克=1公斤)
此后,又把長槍手的鎧甲重量定為32-35KG;由于弓箭手經常卷入近戰格斗,其鎧甲定為28-33KG;
而弩射手的鎧甲定為22-27KG。同時期的歐洲步騎兵的鎧甲類型還以鎖子甲為主,沒有達到如此的重量。
公元1140年前后,是宋朝軍隊最強大的時期。名將岳飛、韓世忠等,率領以鐵甲、長槍強弩為主要裝備的重步兵,以密集陣容屢屢擊敗女真族金朝騎兵(這是守城戰,岳飛的對金作戰主要是野戰,用騎兵反克女真騎兵)。包括兵器在內,當時宋軍重步兵的負荷高達40-50KG,因為宋朝少馬沒有大量的騎兵部隊,所以未能全殲已潰不成軍的金朝騎兵。
“這個事情告訴我們,玩吃雞的時候一定要有載具,打不過可以跑,只要你跑的足夠快,對方就追不上你”
曹七七的話音剛落,就有人說道:
“我又菜又愛玩怎么破?”
曹七七豎起一根手指擺了擺:
“呵呵,放棄治療吧”
旋即繼續說道:
“遼代鎧甲”
據《遼史》記載,遼在契丹國時,軍隊就已使用重型鐵甲,主要采用的是唐末五代和宋的樣式,以宋為主。
鎧甲的上部結構與宋代完全相同,只有腿裙明顯比宋代的短,前后兩塊方形的鶻尾甲覆蓋于腿裙之上,則保持了唐末五代的特點。
胸前正中的大型圓護,是遼代特有的。
遼代除用鐵甲外也使用皮甲。
西夏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