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姬姓魯國衣逢掖之衣,來自周公的燕居之服,長居宋國則冠章甫之冠。
“章甫之冠”指的是一種殷冠,周朝叫委貌冠或緇布冠,治理朝政所冠。
莊子則提到了儒服以及武士之服劍服。
因此儒服又成為后世的道袍。因此儒服和劍服成為華夏王朝文武百官的法服,也是士大夫和武士的漢服基本服制。
不同的衣服在古代禮儀之中有些不同的應用。
《尚書正義》注:“冕服華章曰華,大國曰夏。
中國又稱“華夏”,這一名稱的由來就與漢服有關。
《左傳正義·定公十年》疏:“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章服之美,謂之華。
”中國自古就被稱為“衣冠上國、禮儀之邦”,而“衣冠”便成了文明的代名詞,同時更是華夏禮儀的一部分。
周禮的禮典分為五禮八綱。
五禮包括:吉禮、兇禮、賓禮、軍禮、嘉禮;
八綱包括:冠禮、婚禮、喪禮、祭禮、鄉禮、射禮、朝禮、聘禮。
冠禮是男子的成人禮,改童子垂髫為總發戴冠。
周朝士大夫年及二十行冠禮,王公年及十五而冠。《禮記·冠義》曰:“已冠而志之,成人之道也”。三公諸侯以及皇太子在三加之后,還會再加玄冕。
笄禮是女子的成人禮,即挽發腦后做髻,以簪綰之。
鄭玄注《儀禮·士冠禮》曰:“笄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已許嫁的漢女在15歲舉行笄禮,未許嫁則二十歲再舉行。按《宋史·禮志》載,宋朝公主的笄禮仿庶子冠禮由皇帝三加冠服:初加冠笄,再加冠朶,三加九翬四鳳冠。
婚禮是嘉禮之一,可分為祭服婚禮、朝服婚禮、公服婚禮。
唐宋制度,男方四品以上以冕服婚,九品以上以爵弁服婚,庶人以絳公服婚。女方以禮衣或連裳嫁。
祭禮是祭神祀祖的禮制,是華夏的最高禮儀。
祭服包括六冕以及爵弁。士助祭爵弁服,自家祭服玄端。士之妻服褖衣助祭。
“好了,奔偏了”
曹七七指了指文官的帽子:
“接著說,梁冠”
梁冠,古代漢族冠飾之一。有橫脊的禮冠。原為古代帝王大臣所用的冠帽。始于秦漢,后歷代沿用。
明·沈榜《宛署雜記·經費上》:“巾帽局成造梁冠等件,合用麻布等料。”在朝文官所戴,來源于進賢冠。梁冠其形方,前低后高,后傾,有圍片,前開后合,冠形有所不同:一品七梁,二品六梁,三品五梁,四品四梁,五品三梁,六品,七品二梁,八品,九品一梁,梁冠為歷代在朝文官所好戴。(梁:即帽子上一條條豎形線條)
“其實”
曹七七話鋒一轉:
“其實,梁冠亦是一種統稱,通天冠、進賢冠、高山冠、遠游冠等都屬于梁冠。”
此外,
高山冠、遠游冠、進賢冠形制都與通天相仿,只是除通天冠外,一般都無山無述,而佩戴它們的人也有等級之分。
通天冠一般是帝王佩戴。(影視形象為大宋皇帝所戴那種)
又因外形酷似卷云,因而也叫‘卷云冠’,
用于郊祀、朝賀及燕會,先秦已有,但無明確的形制記載,漢代沿用舊名,重創新制。
漢蔡邕《獨斷·卷下》:“通天冠,天子所常服,漢受之秦,禮無文。”雖然先秦形制不可考,但漢創建的形制卻一直沿用至明朝。
《后漢書·輿服志下》記載了漢時通天冠的形制:“通天冠,高九寸,正豎,頂少邪卻,乃直下為鐵卷梁,前有山,展筩為述,乘輿所常服。”
遠游冠,為諸侯佩戴;
制如通天冠,有展筒橫于前而無山述。山述,即在梁與展簡之間,高起如山形者。諸王所戴,有五時服備為常用,即春青、夏朱、季夏黃、秋白、冬黑(采用五行之色)。西漢時為四時服,春青、夏赤、秋黃、冬皂。按遠游冠漢以后歷代都有沿用,至元代始廢。
進賢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