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許,這年輕上真是上蒼送來拯救大同的神。
鄭天一,可不能讓慕容芷嫣發現。
如果讓慕容芷嫣注意到鄭天一,以慕容芷嫣的容貌,以燕國的財力,老夫人真沒有信心,鄭天一不會跟慕容芷嫣走。
如果鄭天一為了慕容芷嫣拋棄現有的妻子,人們不僅不會譴責他,還覺得他是一個很厲害的男人。
畢竟,慕容芷嫣是多少皇家貴族夢寐以求的女子。
“老夫人!”鄭天一不好意思地摸摸頭,“隨便寫一下我也不會呀。”
讓他寫詩,還不如讓他上一臺手術,實在不行跑十公里也可以。
他不想搬記憶中那些圣人的詩詞,因為感覺不厚道。
而且……
永平候剛說出彩頭是慕容芷嫣跳舞時,他就感覺這個比賽應該不單單是祝壽那么簡單。
“沒關系!”老夫人給鄭天一遞上毛筆,“你就隨便寫一些字,湊幾行就行。”
“行吧!”鄭天一接過毛筆。
寫什么呢?
鄭天一下筆,就無意識地寫下。
聽吧新征程號角吹響
強軍目標召喚在前方
國要強我們就要擔當
戰旗上寫滿鐵血榮光
……
寫到一半,人都愣住了。
這首歌真是深入骨髓呀,都形成肌肉記憶了。
軍營里的點點滴滴,頓時就像是電影一樣,在他的腦海里一幀一幀地播放。
那一段歲月,是他曾經最熱血的時光。
他在戰場上救過無數的傷者。
也曾經是最屈辱的時光。
背著污名被趕出來。
“天一,天一!”
“夫家,夫家!”
老夫人和陳佳月呼叫后,鄭天一才回過神來。
一首歌他都快寫完了,不過那字寫得真叫一個慘不忍睹,連鄭天一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
“先生,比賽已經結束!”
鄭天一剛準備收起來重寫,他的稿就被負責監督比賽的管家收起。
抬頭,發現所有人都用嘲笑的目光看著他。
“那字,我那八歲的侄女比他寫得還好!”
“確實,別說八歲了,我家五歲的孩子都比他寫得好!”
“這樣的水平也好意思參賽,要是我連筆都不敢握。”
“他好像是林府的女婿。”
“是藍縣那個林府嗎?”
“對,林小姐那么漂亮,怎么選上那樣的男人?”
“那男人本來就是一個大字不識一字的土包子,不知什么愿意攀上林家。”
“我聽說是那個林小姐,不撿點,自己跑出門,后來被下藥那個了,林老夫人才匆匆忙忙找個男人娶了林小姐。”
“聽說,那林小姐中藥后,見著男人就扒過去。”
……
不管哪個時空的人,都愛八卦,人們越說越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