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落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否則就不懂得珍視自己原來享受到的東西。”——《魯冰遜漂流記》
夜皇都那晚,分局的人抓捕了幾個嫌疑犯,其中包括那兩個小流氓和叫威哥的毒販,譚輝后來不知所蹤。
龔帥發動了交警大隊,封鎖了汽車站,火車站,飛機場,費了很大的勁才把譚輝逮回市局。
此時,譚輝坐在審訊室的椅子上,面無表情的等著三位警官的裁決。
“你認識湯甜嗎?”
“認識。”
“九月二號晚上六點至凌晨兩點你在哪?”
“夜皇都。”
“這段時間你一直在夜皇都?”
“一直在,監控錄像你們不是有嗎?”
“涉嫌走私奢侈品,你幕后老板是誰?”
“沒見過,我只負責接待客戶,”譚輝靠在椅背上,“警官,我一個打工的,只知道干活拿工資,那些貨看起來和微商貨品差不多,老板怎么說我怎么做,你們硬要給我扣上走私兩個字,我也無話可說。”
審訊室外,宣辰對著耳麥:“問他八月三十號晚上是不是和湯甜在一起。”
審訊室的刑警往前傾身:“八月三十日晚上,你是不是和湯甜在一起?”
譚輝一愣:“······是,那天湯甜過生日,我們幾個同事給她過慶祝生日。”
宣辰盯著譚輝看了一會,按著耳麥輕聲說:“問他認不認識曾杰。”
“認識曾杰嗎?”刑警收到指令,問,“他死了,這件事你知不知道?”
譚輝很輕微的頓了一下,旋即坐直了身體,像是舒緩一下僵硬的脖子,他搖晃了一下頭:“他是我老板的常客,死了嗎?怎么死的?”
說這話的時候,他目光瞥向另一邊。
審訊室的門開了,里面的人朝進來的人招呼:“宣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