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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金堂。
賊眾無首,王全斌也不怕了,宋軍立即發起全面大反攻。
乾德四年(966)十二月,為時一年多的蜀地叛亂終于被徹底平息。
◆有賞有罰
叛亂平息了,就該修理人了。
蜀地這場叛亂,讓趙匡胤一統天下的步伐被迫停止了兩年時間。
乾德五年(967)正月,趙匡胤下令,將王全斌召回京城。
在趙匡胤看來,作為伐蜀主將,王全斌沒辜負他的期望,為統一大業立下了不世之功,雖然有罪,功過相抵,罪不至死。
趙匡胤不打算讓酷官獄吏污辱這些有功之臣,他指定讓中書省負責審理此案,問清罪狀。
中書省整理出王全斌、王仁贍等人的五大罪狀:
一、強搶后蜀子女玉帛;
二、擅自打開后蜀國庫;
三、隱瞞財貨;
四、擅自克扣蜀兵行裝錢;
五、屠殺降兵。
在人證物證面前,王全斌、王仁贍等人全都供認不諱,甘愿受罰。
為實現統一大業,趙匡胤歷來是不主張殺人搶掠的。王全斌等人為什么敢在蜀地這么瘋狂的燒殺搶掠,根源還是出在趙匡胤這里。
出征前,趙匡胤曾對王全斌說,自己只要“土地、武器、糧草”三樣東西。
趙匡胤說這話的目的:完全是一種激勵,王全斌把這話太當真了。王全斌心想,除了皇上要的這三樣東西,剩下的就是:錢財、美女。
因此,王全斌給三軍將士做的總動員就是:“打下后蜀,金錢、美女都是咱們的了,兄弟們,干吧!”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經營了四十年的后蜀,被五萬宋軍,六十六天就給滅掉了。
依照大宋律法,王全斌、崔彥進、王仁贍這些鳳州路的主要將領全被判了死刑。
趙匡胤不想殺人,更不想殺功臣。他親自下詔:免除死罪,全部貶官,將所搶奪和索要得來的財物全部交回來,搶誰的退給誰。詔曰:
“朕顧及爾等以前的功勞,特別給予寬大,只停任節度,仍然委任藩鎮宣政。朕不是沒有恩惠,你們應當自己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