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增餉”是專門針對從馬尼拉回航,商船沒有攜帶貨物而只帶回白銀所征收的特別稅。
督餉館所征白銀銀兩,開始每年在兩萬兩左右,后來接近三萬兩,漳州督餉館也被時人稱為“天子之南庫”。
而對于海商從馬尼拉帶回月港的西班牙銀元,漳州人周起元說,“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
晚明從月港流入中國的白銀,十六世紀七十年代年均約28.5萬兩,八十年代年均約88.9萬兩,到1600年以后年均達到100萬兩的規模,從而為明代貨幣白銀化提供了重要條件。
伴隨著白銀的大量流入,中國的生絲及紡織品、陶瓷器、漆器等工藝品、礦產品及金屬制品、水產品、農產品等商品也源源不斷地輸送至東南亞各港口。
以生絲及絲織品為例,明清之際的顧炎武曾記載,海商販運湖絲,太湖流域生絲及絲織品至東南亞,獲利一倍。
中國海商輸往菲律賓群島的絲貨價值,1600年前后每年在103萬兩左右,1630年達到135萬兩左右。
而運往菲島的中國絲織品,除了小部分在當地消費外,大部分又通過西班牙人的大帆船運往拉丁美洲銷售,中國絲貨價格只及西班牙同類產品的三分之一。
在墨西哥等地,十七世紀三十年代就有一萬四千人專門利用中國生絲進行加工制造;在拉丁美洲很多地方,中國絲綢不僅成為一些市民的服裝衣料,而且還成為教堂的裝飾品。
明末商品物美價廉,因而多成為東南亞市場和歐美市場的搶手貨。
與此同時,明末的海外市場需求也直接刺激了江、浙、閩、粵、贛等地區的絲織業、棉織業、染織業、制瓷業、鐵器業、制糖業等行業的發展。
市鎮經濟興起,商品地域特色突出,湖絲、松江棉布、景德鎮以及德化瓷器、佛山鐵器等,皆聞名于國內外市場;贛南山區甚至因為食糖大量出口而廣泛種植甘蔗。
此舉也對中國的農業發展產生了影響。
明末海商從菲律賓引進的拉丁美洲作物,包括玉米、番薯、馬鈴薯、煙草、花生、辣椒、番茄等,不僅對我國糧食生產和人口增長產生了較大影響,而且還豐富了飲食風味。
而且隆慶開海也為外來的新思想和新技術的引入帶來了便利。
所謂“隆慶開海”其實只是順水推舟的將名存實亡的“海禁”掃入歷史的垃圾堆而已,本質上是順應自由貿易的時代潮流,任何一個正常的朝代都會做。
所以本質上并不是一個值得大書特書的政治舉措,僅僅只是回歸正常的罷了。
涂澤民于隆慶元年申請開海禁,允許海商前往東西二洋貿易的要求,但是并沒有說到朝廷何時批準這一申請的。
包括后來的萬歷年間福建巡撫許孚遠在《疏通海禁疏》中也只提到涂澤民于隆慶初年提出開海一事,也沒有說朝廷具體何時批準的這一申請。
于是隆慶初年,前任撫臣涂澤民,用鑒前轍,為因勢利導之舉,請開市舶,易私販而為公販,議止通東西洋,不得往日本倭國,亦禁不得以硝黃銅鐵違禁之物,夾帶出海,奉旨允行,幾三十載,幸大盜不作而海宇宴如。
“隆慶開海”的地點,大多數人可能潛意識里就以為海澄縣的月港就是首選地點,其實并不是,當時考慮的首選地點是詔安縣的梅嶺,但是因為土匪盜賊太多,阻礙道路交通,無可奈何之下才選擇了月港地區。
從一開始的3000兩白銀,到后來幾乎每年能給大明提供接近三萬兩的稅收,收入十分可觀,至于萬歷四十三年為何從29000多兩降低到了23400多兩,主要是因為萬歷派出稅監高寀入閩橫征暴斂,接受荷蘭人的賄賂密謀出賣澎湖列島,通倭外加拖欠大量商民財產還火燒一批民房鎮壓百姓合理訴求。
福建全省官民多次投訴,終于引起萬歷重視,于萬歷四十一年撤掉了高寀,并且為了安慰民心,下詔減免了三分之一的關稅,并且后續四十三年又下詔減免。
萬歷四十一年,上采諸臣議,撤案珰還,詔減關稅三分之一,漳稅應減萬一千七百。當事悉罷五關雜稅,獨以洋商羅大海之重利。即不減猶可支持,僅三千六百八十八兩,然不可謂非圣世洪洞之恩也。
萬歷四十三年,恩詔量減各處稅銀。漳州府議東西二洋稅額二萬七千八十七兩六錢三分三厘,今應減銀三千六百八十七兩六錢三分三厘,尚應征銀二萬三千四百兩。
隆慶開海影響的方面具體可以分為如下幾個方面,第一是對福建本地商民的影響;第二是對來華貿易的洋人的影響;第三是對大明政府的影響。